在10月28日上午關於環境保護專題監督結果的討論會上,義安省代表團代表陳日明建議政府大力投資資金,為各類垃圾建立獨立的收集、運輸和處理系統,同時採用按量收取垃圾收集費的機制,而不是按戶收取。

“排放更多垃圾將需要支付更多費用,從而激勵人們從一開始就進行分類、減少和回收。這也鼓勵了再利用和可持續消費,”他說。

義安省代表認為,越南大部分固體廢物仍通過填埋處理,其中許多垃圾場已停止運營但尚未關閉,導致土壤、水和空氣汙染。在源頭分類垃圾實施近一年後,許多地方的結果仍然薄弱,甚至尚未開始,導致生活垃圾造成的環境汙染狀況未得到改善。

據明先生稱,主要原因是宣傳工作分散且缺乏深度;人們不清楚具體的分類方法,許多活動仍停留在口號層面。收集、運輸和處理基礎設施系統不協調,而回收、有機垃圾和危險廢物處理工廠仍然缺乏。“如果沒有全面解決方案,生活垃圾將繼續是汙染點增加的主要原因,嚴重影響人民生活,”他警告說。

建議立即實施按量收取垃圾收集費

關於同一內容,萊州省代表團副團長黃國卿代表認為,如果仍保持統一的垃圾收集和處理方式,要求人們分類垃圾只是形式上的,無法帶來實際效果。他引用《環境保護法》規定,從2025年1月1日起,產生生活垃圾的組織、家庭和個人必須在源頭進行分類,收集單位只能接收按規定正確分類的垃圾。然而,根據監督報告,到2025年中期,只有約50%的地方實施了分類。

萊州省代表表示,全國平均每天產生近7萬噸生活垃圾,大部分未分類而統一收集、運輸和處理;填埋方式佔63%。一些大城市已試點實施分類,但結果有限,收集、運輸和處理等環節之間缺乏協調。許多地方的人們尚未養成將可回收垃圾、有機垃圾和其他垃圾分開的習慣;分類服務基礎設施仍然缺乏;各地規定和處罰措施不統一。

“垃圾在家庭中已分類,但仍被統一收集,因此無法激勵人們。監督和處罰工作不嚴格,導致實施流於形式,”他強調。

據卿先生稱,主要原因是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和技術無法滿足要求,而投資需求大但地方資金緊張,社會化投資困難。他建議政府調整路線圖,為垃圾處理基礎設施分配資源,同時每個地方需要開展宣傳運動和學校教育,以改變垃圾分類行為。

代表還建議建立強制機制,要求生產和進口單位對其產品在整個生命週期內負責,特別是產品成為廢物後。“監督團應建議制定技術流程和獨立控制機制,強制企業履行回收和回收義務;同時國家必須鼓勵投資於回收技術、源頭分類收集系統以及市場、超市、居民區等民生點,”他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