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會代表提議取消居住信息確認手續,詳細規定身份證的頒發和更換

10月31日下午,國會在小組討論中討論了與安全、國防領域相關的若干法律項目,其中包括涉及安全、秩序的10部法律的修訂和補充草案。

這些法律包括《警衛法》;《越南公民出入境法》;《居住法》;《身份證法》;《基層治安力量參與法》;《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道路法》;《武器、爆炸物及輔助工具管理使用法》;《防火、滅火與救援、救助法》。

需要簡化臨時登記條件

國會代表阮芳水(河內)對《居住法》和《身份證法》表示關注。她表示,本次《居住法》的修訂未能充分體現分級、分權的精神,且未能大膽刪除不必要的詳細規定。

例如,許多條款仍具體規定關於常住登記、分戶、居住信息調整或臨時登記的文件。這些內容應規定得更概括,交由政府詳細指導以確保靈活性。

她舉例說明,總理的第24號指示和中央數字化轉型指導委員會的第02號計劃明確規定了在VNeID應用程序上全面實施25項在線公共服務。其中公安部有10項與居住相關的手續。

自10月1日起,各行政服務中心不再接收這些手續的紙質文件。

然而,在當前的《居住法》草案中,“全程在線、無紙質文件”的精神仍未充分反映。

“如果不調整,將陷入‘半途而廢’的狀態。提交電子文件但仍需打印、手寫簽名,然後掃描、上傳。這樣數字化轉型將不徹底”,阮芳水錶示。

她建議繼續簡化臨時登記條件,確保實現居住管理目標,而非房屋所有權管理。

據她介紹,現行關於“合法住所”的規定仍存在許多障礙,特別是在河內等大城市,許多居民擁有房屋土地但尚未獲得證書。

“《居住法》應專注於人口管理,誰住在哪裡就在哪裡登記,服務於管理、統計、社會福利工作。關於住房、所有權的條件應通過其他法律調整”,她說。

手動確認居住信息已不再必要

國會代表阮芳水還建議取消居住信息確認手續,這一手續被視為從紙質戶口簿轉向電子數據庫過程中的“中間步驟”。

她分析道,當《居住法》於2021年頒佈時,人口數據庫尚新,因此我們補充了這一手續以逐步轉變社會習慣。

然而至今,所有居住信息已完整更新,居民和職能部門可以在線查詢。因此,手動確認已不再必要。

據她介紹,這一手續正成為“新的行政負擔”,居民需多次往返,居住管理機構需額外時間處理,而信息可以在系統上即時查詢。

如果繼續維持,居民仍需提供居住確認書,即仍需辦理行政手續,而本應通過電子數據完全取消。

她表示,即使在線辦理,處理時間仍長達1-2天,與數字化目標不相稱。

因此,需要在下次法律修訂中大膽刪除這一規定,以真正減少手續,為居民提供便利,並符合政府正在指導的數字化轉型精神。

對於《身份證法》,阮芳水女士建議審查、廢除過於詳細的規定,特別是與身份證頒發、更換、個人信息驗證相關的流程和文件。

據她介紹,這些內容已被政府確定為必須完全數字化,不再接收紙質文件。因此,法律應僅規定原則、權限、管理範圍,而技術細節應交由政府規定。

關於《道路交通秩序與安全法》(修訂草案)中駕駛時間的規定,國會代表麻氏翠(宣光)表示,這是減少因疲勞導致事故的重要規定。

但她建議需要根據各類運輸形式制定具體標準,如省內路線與長途跨省路線不同。

避免僵化應用,並確保可行性,建議參考《勞動法》和國際慣例。同時應用行程監控技術以確保更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