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下午,在技術轉讓法草案徵求意見小組會議上,代表範慶鳳蘭(胡志明市食品安全局局長)指出,當前高技術發展和應用的最大障礙之一是“行政化”。當國外技術引入越南時,審批和許可流程漫長,而深入瞭解技術進行審查的專家很少,導致流程變得形式化,無法保證質量,反而增加了手續和時間。

在醫療領域,她舉例說,許多公立醫院希望進口符合國際標準的現代設備,但當手續完成時,技術已經過時。此外,招標流程造成堵塞,當設備到達時,配套化學品卻必須按低價招標,導致現代機器因與中標物資不兼容而“閒置”。

一些企業已進口高技術設備安置在醫院,以提供高質量服務,每例費用約2000萬越南盾,遠低於患者前往新加坡所需的2-3億越南盾。然而,這種模式因擔心價格過高而被審查,導致機器被閒置,而患者繼續出國治療。據蘭女士稱,這是在保護使用先進技術服務人民利益的模式方面存在的法律空白。

她認為,上述問題使公立系統感到擔憂,“保守”,不敢購買新機器。與此同時,私立醫院機制更靈活,因此在有條件時願意投資。“如果法律只收緊而缺乏保護實幹者的機制,將導致畏縮心理,害怕責任,延緩提高公共醫療質量的進程,”她說。

需要解決醫療技術轉讓障礙,避免患者出國就醫

代表阮智識(衛生部副部長)表示,該草案側重於定義醫療領域的技術所有者和技術轉讓權。然而,醫療行業傳統上以“手把手”方式分享知識,上級醫生支持下級或外國專家指導技術是常見的事。如果硬性規定所有技術和方案都必須確定所有者並付費,那麼“將卡住醫療行業”,延緩知識傳播過程。

他建議起草委員會明確技術所有權,但同時確保不妨礙行業內正在帶來實際效果的技術轉讓。此外,該草案需要補充鼓勵和支持醫療領域高技術接收和運行的機制,因為目前優惠主要針對企業,而公立醫院和研究機構——這些在技術應用中的關鍵單位——尚未得到充分提及。

關於國內技術發展,代表範慶鳳蘭強調,許多科研課題仍難以商業化,產品因繁瑣手續而無法應用。她建議法律從一開始就建立機制,選擇有應用潛力的課題,同時構建在管理和公共服務中應用數字技術和高技術的路線圖,包括醫療領域。

國會將於11月21日就技術轉讓法草案進行全體討論,並預計於12月10日通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