峴港市人民委員會已提交市人民議會審議關於支持在行政單位重組後受影響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勞動者的政策決議。
除了支持從舊廣南省到峴港的人員外,該市預計省級、縣級(舊)幹部被調往鄉級,或從鄉級調往山區、海島鄉工作的人員每月將獲得40萬越南盾的交通補貼、200萬越南盾的租房補貼和250萬越南盾的搬遷補貼。
特別地,中央機關幹部在舊廣南省和舊峴港市兩個地區之間調動的,將獲得一次性1000萬越南盾的補貼。

享受政策的人員必須滿足一些條件,例如:本人或配偶沒有自有住房,未購買或租用社會住房、公務住房,並且從住所到工作地點的距離在30公里以上,除非在山區或海島工作。
據市人民委員會稱,這項政策旨在幫助幹部安心工作,穩定在新行政中心的生活和居住,同時鼓勵加強基層人力,特別是山區和海島鄉。
據市財政廳估計,實施這項政策的總經費為3770億越南盾,其中僅2025年下半年就需要約1200億越南盾來自市預算。該政策將實施至202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