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主任簽名全是橫豎筆畫會影響所有權證書的法律效力嗎?》於11月11日在《青年在線》上發表,收到了許多讀者的反饋。
這些意見引發了一場相當有趣的辯論。
簽名如何是簽名者的權利,只要不違法即可
讀者Binh寫道:“簽名是簽名者的自由權利。他們可以創建任何符號,因為簽名下方已完整填寫了簽名者的姓名。”
讀者leva****@gmail.com發表意見:“當任命職務時,也有註冊簽名樣本和印章樣本。任命機構或組織沒有意見則有效。”
關於芹苴市土地登記辦公室主任的簽名,讀者truc****@gmail.com寫道:“沒什麼。只是有點奇怪,但沒關係!”
同意上述觀點,讀者hoan****@gmail.com提出看法:“明確有什麼用?簽名部分是個人版權,簽名下方已寫明姓名,還想要多明確?”
讀者Mai Mai認為領導簽名已在職能部門註冊,因此沒有問題。而讀者Tâm建議:“4.0時代應使用數字簽名,不易偽造且可驗證。”
名為NNT的賬戶更詳細地寫道:“重要的是有權限幹部的簽名必須與已通知的簽名樣本一致,提交給正在執行任務的單位或上級機構(如果需要)。”
許多其他讀者如:Phước、Trương Kiệt、Coc也同意這種看法,認為“重要的是最高機構的印章。因為法律效力在於印章,而不是簽名。”
同時,暱稱KGB的讀者分析:“法律沒有詳細規定簽名必須如何,除非違反社會風俗、道德則不允許。除了有權限者的簽名外,印章也同等重要,這才體現國家機關頒佈文件的法律價值,僅憑簽名不會產生法律效力。”
“當有權限者簽名蓋章時,不僅簽名者本人,該機構也須對任何錯誤負責。因此,他們如何簽名是他們的權利,並將對自己的簽名負責。”
“簽名不同於筆畫”
與上述意見相反,另一派意見認為簽名必須清晰。名為nam…2023的賬戶分析:“我們應該理解‘簽名’一詞中包含‘字’,而筆畫是筆畫,不能稱筆畫為‘字’。如果我們不明確規定什麼是‘簽名’,則需要補充除了簽名外還可以有‘筆畫簽名’或‘劃線簽名’……”
讀者dien****@gmail.com寫道:“簽名雖然沒有規定,但像土地這樣重要且價值高的文件,這樣簽名很容易被偽造,應重新考慮。”
持相同觀點,讀者thua****@gmail.com建議:“需要更明確規定,以避免簽名時使用過於簡單的橫線筆畫。”
“雖然不強制,但作為國家機關代表簽署如所有權證書等重要文件,應鼓勵幹部使用更清晰、更易識別的簽名,”讀者Thương Hoài建議。
讀者Bùi Văn Minh Triết認為,儘管法律尚未詳細規定個人手寫簽名的形式(美觀、清晰、複雜),“然而清晰、難以偽造的簽名將增加文件的透明度和信譽,”該讀者寫道。
名為Tâm的讀者提出自己的情況:“我剛收到一本紅皮書,簽名是這樣的。我對法律效力沒有意見,但說實話,當出現問題,鑑定機構需要驗證簽名真偽時,將是個大問題。”
“有一次我被一家銀行拒絕接受簽名,因為那天我不舒服,簽名與已註冊的簽名略有不同。我認為,簽名這樣的幹部應更改簽名。”
同時,名為Giao的讀者寫道:“一個過於簡單的簽名,只是筆畫,可能比具有複雜和獨特線條的簽名更容易被偽造。這可能給文件安全帶來風險,機構需考慮,特別是在管理如土地等重要檔案時。”
在此評論下,讀者ngoc****@gmail.com回覆:“基本上任何簽名都可以偽造。然而在驗證、鑑定簽名時,職能部門不依據相似程度,而是鑑定筆的放置方式、結束方式和筆的輕重,而不是肉眼觀察。”
同一人簽名,難以保證100%相同
讀者Minh Hiển講述:“我曾目睹一家銀行不同意客戶取款,因為簽名與註冊簽名不符,儘管他證明了所有合法文件和銀行已發給他的原始檔案。”
“他在銀行職員面前多次簽名,但也不100%相同。他被要求重新註冊新簽名才能取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