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月17日下午,國會討論了關於修改和補充與安全、秩序相關的10部法律若干條款的草案。
在討論中,涉及道路交通秩序安全法,廣治省代表何士同表示,法律要求必須為兒童配備合適的安全設備,這一規定適用於所有類型的汽車,包括出租車。
該規定將於2026年1月1日生效,即僅剩一個多月。如果違反,司機將被罰款80萬至100萬越南盾。
他說,大多數發達國家都有這一規定,並被確定為社會福利。然而,在其他國家,汽車使用率非常高,幾乎沒有摩托車。而在越南,摩托車使用率很高。
如果兒童座椅規定過於嚴格,可能導致許多家庭被迫用摩托車而不是汽車或出租車接送兒童,那時兒童的事故風險更高。
他舉例說,這在印度尼西亞或菲律賓曾發生過,當強制兒童座椅規定實施時,父母用摩托車接送兒童上學的比例增加了15-30%。
因此,他建議考慮其他許多國家的經驗,即對出租車和網約車服務進行豁免。
根據交通部(現為建設部)的123/2024標準,兒童座椅有4到5種不同尺寸,取決於兒童的體重。
“如果要求出租車配備兒童座椅,每輛出租車必須至少有4個不同尺寸的座椅。這完全不可行。”
出租車服務於遊客,並經常與飛機等其他交通方式結合。如果要求父母攜帶兒童座椅,必須帶上飛機,並在整個旅行過程中攜帶。
“如果要求出租車公司必須有兒童座椅,當家庭有兩個或更多兒童時也無法滿足…”,何先生說。
據何先生稱,一些貧困家庭或年輕父母沒有私家車,將不得不叫出租車送兒童接種疫苗、看病或在下雨寒冷時出行。
配備兒童座椅的出租車數量通常較少,因此更難叫到車,空駛時間和距離更高,因此票價也更高。這一成本將轉嫁給貧困家庭或年輕父母。
此外,出租車的事故率低於私家車,因為出租車司機更專業。
嘉萊省代表阮文景表示,過去一段時間,公安部交通警察局在路面上噴塗速度標誌,在支路進入主路處噴塗停車標誌,以幫助司機保持正確速度,在併線時更好地觀察。
阮景先生說,目前,通過小巷的車輛也非常多,交叉口視野受限,因此很容易發生事故,許多小巷每天發生4-5起事故,導致司機受傷、車輛損壞、居民房屋損壞。
代表建議,在經常發生事故的小巷,如果不能設置區分優先道路的標誌,則噴塗讓行線以確保安全。
噴塗在路面上的標誌和讓行線與道路交通標誌具有同等效力,但草案尚未規定,因此阮景先生建議補充“噴塗表示道路交通標誌的線條”。
(編譯:Ivy 越南中文社;審校:Alex;來源:Tuoitr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