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章《一致建議降低土地使用費,代表說不要讓人民不得不買回自己的土地》於11月19日在《青年在線》報上發表,引起了讀者的極大關注。許多反饋意見表達了與國會代表意見的贊同。
支付10億土地使用費,最後只賣了5億,損失5億?
讀者認為,當前土地使用費政策中長期存在的不足,使不少家庭陷入悖論:有土地但沒有足夠的錢來合法化,甚至因為祖先留下的土地而“負債”。
讀者Bùi Sơn分享道:“感謝代表說出了人民的心聲。不要讓用途轉換的過程像花錢買回自己的土地一樣。”讀者Mai Phương表示:“Nguyễn Văn Lợi先生說得太對了。”
許多意見希望國會和職能部門傾聽選民的聲音,修改政策以適應實際,避免人民為在祖先土地上行使合法權利而支付過高費用。
同時,讀者Đông寫道:“目前計算宅基地的費用太高,人民根本付不起。”
“土地是家族、宗族留下的。人民說現在交錢就像買回自己的土地。代表說得非常符合民意!”讀者thua***@gmail.com補充道。
其他許多讀者也認為,現行規定讓人民承受了過重的負擔。讀者Tinh評論道:“確實是人民不得不買回自己的土地。悖論在於,用途轉換的價格有時甚至高於市場價值。”
同時讀者Ly Ly認為:“交高稅,自己花幾十億買自己的土地,太不合理了。”
其他讀者分享了具體故事。一位讀者講述:“有一塊200平方米的土地,支付了10億土地使用費,最後只賣了5億。這樣就損失了5億。有土地卻像背上了債務!”
一些情況還因土地價格暴漲和手續處理時間過長而陷入尷尬境地。讀者Xuân Thạo舉了當地例子,土地早已規劃為住宅用地,但鄉里不接受用途轉換申請。
至今新土地價格表上漲了5倍,家庭必須支付近5億,而不是像2017年之前違規建築戶合法化時只支付約8千萬。“我們遵守法律卻吃虧了,”這位讀者寫道。
不少意見認為,當前收費水平超出了人民的能力,尤其是農村居民。許多家庭有土地但沒有足夠的錢轉換為住宅用地來分給子女。讀者Lê Văn Tân寫道:“許多人買得起土地但沒有錢轉換用途。負擔太重了。”
明確區分祖先留下的土地和投機土地以計算土地稅
讀者Toàn Nguyễn建議,在已規劃為住宅用地的區域內,人民從農業用地轉換為住宅用地的需求應被免除或減少費用,因為他們將建房、穩定生活,國家在以後轉讓時仍可徵稅。
對於商業項目企業或囤地投機者,必須全額甚至更高支付,以限制投機。
許多讀者贊同對短期買賣情況徵收高稅的觀點。
讀者暱稱Yêu Sài Gòn建議:“祖先留下的土地,人們轉換用途時徵稅應低一些。而投機則在1-3年內過戶時徵收高稅。”
讀者Danh也認為必須明確區分以減輕人民痛苦,同時嚴懲利用漏洞者。
一些讀者對土地價格確定方式表示擔憂。讀者Thanh認為市場價格波動劇烈,土地價格表難以跟上,因此按市場價格計算土地使用費容易讓人民吃虧。
讀者Kha評論道:“一些地方土地價格被‘黃牛’吹高,而定價單位因害怕責任只敢定高價!”
許多讀者提出了具體建議,包括建議對原始住宅用地、多代繼承土地在轉換用途時不收費,只在買賣經營時收費。同時考慮如果人民從住宅用地轉回農業用地應退款。徵地補償必須公平:如果按市場價格徵稅,補償也必須按市場價格。
可以考慮在徵用農業用地時讓人民入股項目,使人民獲得長期利益。明確規定住宅用地限額,避免像許多人反映的那樣因降低限額而吃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