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會主席陳青敏簽署頒佈關於2026年經濟社會發展計劃的第244/2025號決議。
其中主要指標確定為國內生產總值(GDP)增長率力爭達到10%以上。人均GDP達到5,400至5,500美元…
完善雲屯、雲峰、富國經濟特區的政策
為實現既定目標,國會建議政府和相關機構落實好11項主要任務和解決方案。
國會指出,繼續優先推動增長,同時保持宏觀經濟穩定,控制通貨膨脹,確保經濟重大平衡,公共債務和國家預算赤字在規定範圍內。
同時,根據宏觀經濟形勢和既定目標,適當調整利率和匯率,滿足經濟對合理成本資金的需求。
引導信貸資金流向生產和優先領域,有效管理黃金、房地產和證券市場。
國會要求集中完善體制機制和法律,重點是投資和經營法律,以解放生產力,調動一切資源,為發展創造新動力;使體制成為“突破中的突破”和國家競爭優勢。
另一項內容是繼續建設和完善雲屯、雲峰、富國經濟特區、自由貿易區和越南國際金融中心的機制和政策。
2026年,國會指出要削減和簡化100%不必要、矛盾、重疊或籠統、不具體、不明確的投資經營條件。
取消不屬於《投資法》有條件投資經營行業清單的行業和領域的100%投資經營條件;與2024年相比,將行政程序處理時間減少50%,行政程序合規成本減少50%。
加快老街-河內-海防鐵路線、河內和胡志明市城市鐵路線的實施進度。
完成區域和國際連接鐵路線、南北高速鐵路部分路段的勘察和設計。
研究實施龍城國際機場二期工程;確保嘉平國際機場建設進度… 緊急實施芹耶國際中轉港、昏果島港和其他一些潛力海港項目。
堅決有效克服迴避、推諉現象
另一項重要任務是繼續集中完善國家行政機構組織規定,完善管理和運行機構以服務發展;最大限度地向各級分權,同時分配資源和問責。
國會還要求根據公務員任務執行結果標準(KPI)對公務員進行評估。
有效實施吸引高素質人力資源的機制和對人才的政策。加強行政紀律和秩序;堅決有效克服部分幹部和公務員中存在的迴避、推諉、怕負責任的現象。
決議還指出要確立新的增長模式,以科學、技術、創新、數字化轉型為主要動力,推動經濟結構調整,促進工業化和現代化。
在這一任務解決方案中,需要發展國有經濟發揮主導作用,為穩定宏觀經濟、確保經濟重大平衡做出重要貢獻;鼓勵公私夥伴關係。
真正將私營經濟視為經濟最重要的動力;有選擇地吸引與技術轉讓相關的外商直接投資(FDI)項目。
主動應對氣候變化,防災減災
國會要求制定基本處理河內和胡志明市空氣汙染狀況的方案。繼續審查和適當調整越南在用車排放標準和規範的適用路線圖。
堅決處理河流和河岸汙染,同時建設和綠色、清潔、美麗、現代、文明的城市管理。
提高預測能力,主動應對氣候變化,防災減災,減少損失,確保人民生命安全。
制定並有效實施湄公河三角洲地區防災減災和應對氣候變化計劃,以及北部中游和山區地區的防洪和滑坡防治計劃。
研究投資在西原、南中部沿海和湄公河三角洲地區建設大型水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