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教育與培訓部部長阮金山已簽署政府關於吸收、解釋、修改國會決議草案的報告,該草案涉及一些特殊、卓越的機制和政策,以突破性地發展教育和培訓。
值得注意的是,草案規定教育與培訓廳廳長在省內行使對幼兒園、普通教育、繼續教育、特殊學校和公立職業中學(公立教育機構)的教師、教育機構管理人員和員工的招聘、接收權限。
行使對屬於管理權限範圍內的公立教育機構教師、教育機構管理人員和員工的調動、轉任、借調、任命、變更工作崗位、安排、分配的權限,以及涉及省內兩個以上鄉級行政單位範圍的公立教育機構。
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行使對屬於管理權限範圍內的公立教育機構教師、教育機構管理人員和員工的調動、轉任、借調、任命、變更工作崗位、安排、分配的權限。
在討論時,有意見擔憂分級、交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在管理權限範圍內調動、轉任教育行業人力資源難以確保與專業管理的緊密結合。
解釋這一內容,政府表示,根據《地方政府組織法》的規定和現行分級權限規定,已授予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管理涉及幼兒園和初中教育階段相關任務的權限。
因此,交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在管理權限範圍內調動、轉任教育行業人力資源將確保管理工作的靈活性和適應性。
此外,調動、轉任仍需確保根據工作崗位標準選擇合適的人力資源到合適的工作崗位。
政府還強調,省內教育行業人力資源招聘將基於鄉、坊的審查和提議計劃進行。
教育與培訓廳廳長將分配人力資源到各鄉,以確保一致性,避免局部教師過剩或短缺。
關於教育與培訓廳組織招聘教師的能力,政府報告明確指出,該廳是省級人民委員會下屬的教育、培訓專業機構。
每年主持在全省範圍內組織許多大型行業考試,如國家高中畢業考試、10年級入學考試、各級優秀學生考試。
教育與培訓廳的人力資源隊伍以及作為管理人員、教師的專家隊伍經驗豐富,可以動員進行考試的人員數量很大,完全滿足大型招聘考試的要求。
報告舉例,胡志明市教育與培訓廳在兩個月內(2025年10月和11月)已完成合並後全市範圍內的教師招聘考試,符合條件的應聘者人數高達10,000人。
與此同時,對於當前鄉級,根據教育與培訓部的快速調查,大多數地方尚未安排足夠的專業人力資源負責鄉社會文化室的教育、培訓工作(只有約30%的鄉級公務員負責教育、培訓工作,目前具有教育專業或曾有教育經驗)。
此外,教育與培訓部已在部門門戶網站上發佈招聘教師權限的草案通知,併發送文件徵求各部委、機構和地方對草案通知的意見。
目前,教育與培訓部正在彙總各部委、行業和地方的意見。通過彙總34個省、市中的31個意見,有27個地方交由教育與培訓廳作為牽頭單位,主持協調各部委、行業和各鄉、坊、特別區。有4個地方直接由人民委員會提交書面意見。
其中,31個地方中的31個一致同意交由教育與培訓廳招聘高中、繼續教育、特殊學校的教師。
對於幼兒園、小學、初中的教育機構招聘教師權限,31個地方中的27個一致同意交由該廳招聘。
同塔省人民委員會和廣治省的兩個鄉提議交由鄉級人民委員會主席;寧平省內務廳、廣寧省教育與培訓廳、山羅省、廣義省提議重新審查以確保與《地方政府組織法》一致。
此外,按照程序,2025年11月28日,教育與培訓部已提交文件徵求政府對決議草案的意見。
根據該文件,政府辦公廳已發送文件徵求政府成員對草案的意見。據此,內務部表示同意,並無其他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