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財政部正在就土地使用費和土地租賃費的法令草案徵求意見,以解決實施土地法過程中的障礙。
根據草案,當家庭和個人在地方住宅用地分配限額內將農業用地轉換為住宅用地時,土地使用費僅為住宅用地價格與農業用地價格之間差額的30%,以有權機關批准轉換用途時的價格計算。
對於超出限額但不超過一倍限額的面積,土地使用人需繳納50%的差額。如果面積超過一倍限額,則需繳納住宅用地價格與農業用地價格之間差額的100%。
這項優惠政策僅適用於每個家庭或個人在同一地塊上的一次性轉換。後續的用途轉換將按規定繳納100%的差額。
與此同時,根據2024年土地法的規定,從農業用地轉換為住宅用地的費用是住宅用地價格與農業用地價格之間的差額。因此,民眾需全額繳納100%的差額。
此外,實際上農業用地價格非常低,而許多地方自2025年公佈的住宅用地價格表價格較高。因此,許多民眾無法將農業用地轉換為住宅用地。
最近,胡志明市、峴港市等地的選民一致向國會民願與監督委員會提交文件,建議降低土地價格,減少民眾將農業用地轉換為住宅用地的費用。
選民反映,許多民眾因需繳納的費用過高而無法將土地用途轉換為住宅用地。
胡志明市的選民認為,目前的土地價格不符合民眾的生活和收入水平,特別是中低收入工人。同時,一些困難家庭為子女分割地塊、建房,但沒有足夠的財力將土地使用權用途轉換為住宅用地。
因此,選民建議審查土地使用用途轉換費用,使其更加合理。
峴港市的選民反映,在執行土地使用權轉讓手續時,稅費、手續費和使用費過高,超出許多民眾的承受能力,給實現合法住房、生產、經營權利帶來困難。
選民建議降低稅費、手續費和使用費政策,將土地價格比目前降低20-30%,以適應社會經濟條件和民眾的財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