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5日,胡志明市陳興道街(Cầu Ông Lãnh坊)一排相連的管式房屋發生火災,導致餐廳老闆一家三口和一名女員工死亡。該房屋正面貼磚,木製招牌從一樓起完全封閉,後方沒有第二逃生通道。
火災爆發時,睡在三樓的女員工試圖通過樓梯逃生。然而,電力中斷,黑煙瀰漫,而一樓——唯一的出口——正猛烈燃燒。她不得不跑到後陽臺,從超過10米的高度跳下才保住性命。

據警方稱,火災源於一樓約20平方米的廚房區域,完全堵塞了房屋的逃生通道。堅固的捲簾門和封閉的正面使得拆除、接近滅火和救援工作面臨諸多困難。倖存者不得不從高層跳下,或由職能部門通過雲梯從屋頂接近。
像上述餐廳那樣,管式房屋安裝招牌封閉正面和陽臺的情況在胡志明市非常普遍。尤其是在市中心,人們為了商業和廣告最大化利用面積,儘管這不符合消防安全標準。
胡志明市建設廳從8月18日至11月17日的統計顯示,在檢查超過4300套公寓和設施後,職能部門發現了許多違反建築秩序的行為,潛藏消防安全隱患。
一些常見錯誤包括管式房屋搭建玻璃、磚、塑料隔牆,以及招牌遮擋陽臺,改變了功能並增加了火災爆炸風險。這些項目還降低了火災時的通風和排煙能力,同時阻礙救援人員從外部接近事故現場。

越南消防與救援協會科學技術委員會副主任黎庭俊表示,根據06號標準,街面房屋的招牌、廣告和立面必須遵守位置規定,不得遮擋逃生通道和陽臺。招牌寬度不得超過正面寬度,最大高度為4米,且必須使用防火材料。
然而,目前許多地方安裝的招牌覆蓋了多個樓層的外表面,大多使用亞克力板、塑料或木材。這些設計遮擋了逃生和消防通道。這種建築方式還帶來危險,如果一樓發生火災,樓上居民的唯一下樓通道將不復存在。
黎庭俊說:“火災產生的CO和CO2氣體上升積聚,受害者沒有空間獲取氧氣,幾分鐘內就會陷入危險。”例如,2016年11月河內市陳太宗街一家卡拉OK店前的招牌火災,有毒氣體滲入內部導致13人死亡。
胡志明市經濟大學智能城市與管理研究所(ISCM)的建築師博士黃玉蘭認為,胡志明市目前的管式房屋大多由於建築面積有限,只有正門一個逃生通道。出於安全考慮,許多住戶還加裝鐵架封閉陽臺和窗戶。
對於市中心繁華區域的房屋,還通過廣告招牌封閉正面來優化面積。許多大型招牌緊貼房屋表面或遮擋多個樓層,使得內部人員無法逃生,而外部救援人員在事故發生時難以接近。火災發生時,煙霧可能使內部人員迷失方向並容易窒息,尤其是在夜間睡眠時,反應更慢。

黃玉蘭表示,1975年以前,城市許多居民區在規劃時注重逃生通道,在兩排房屋後方留出土地作為“通行地役權小巷”,有約1-2米寬的通道用於排水、通風和兩側的逃生。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人口增加而土地稀缺,留出房屋後方通道的做法已不再,大多數管式房屋背對背建造,從而消除了一條逃生通道。
針對上述問題,黎庭俊提出解決方案,對於結合居住和商業的管式房屋,業主應在商業區和休息區之間設置防火分隔。房屋內應安裝檢測危險氣體洩漏的設備;安裝火災報警器、緊急照明燈,在牆壁和樓梯上貼反光標識指示方向,以便內部人員能看到或使用手機手電筒快速逃生。
胡志明市消防警察處代表建議,管式房屋不應安裝招牌、鐵籠或玻璃封閉陽臺和窗戶——這些位置可用作逃生通道。對於這類房屋,除了正門外,需要安排第二逃生通道,如室外逃生樓梯、陽臺出口、屋頂或天台,以便在危險時能逃到相鄰房屋。
職能部門建議居民在窗戶和陽臺準備梯子、繩梯或自救繩索。發現火災時,應報警並通過最近通道逃生。屋內人員應保持冷靜,用溼毛巾或衣服捂住口鼻以減少吸入有毒煙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