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0日,第六高速公路巡邏交通管制隊(第六隊)的代表,隸屬於公安部交通警察局(C08)第六室,表示該單位執行了處理高速公路上違規客車的行動計劃。
第六隊在負責的線路上設立了多個工作組,如胡志明市-龍城-油吉、潘切-油吉、潘切-永好、金蘭-永好等。
大約12點25分,在油吉收費站,第六隊交通警察攔下了一輛由司機B.T.(41歲,居住在同奈省)駕駛的客車,該車在胡志明市-龍城-油吉高速公路上行駛進行檢查。通過檢查,交通警察發現並記錄了司機T.的行為“駕駛合同客運車輛但沒有合同”。
這種行為導致司機T.被罰款100萬至200萬越南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此外,該客車的運輸合作社也因行為“使用合同客運車輛但車上沒有運輸合同”而被記錄,被罰款1000萬至1200萬越南盾,並吊銷合同車輛標誌2個月。
類似地,在13點20分,在金蘭-永好高速公路收費站,交通警察攔下了一輛由司機T.V.T.(53歲,居住在安江省)駕駛的臥鋪客車,發現該司機違規“駕駛合同客運車輛但沒有合同”,司機T.被罰款100萬至200萬越南盾,並扣除2分駕駛執照分數。
金甌水陸運輸合作社也因類似行為被記錄,被罰款1000萬至1200萬越南盾,並吊銷車輛標誌2個月。
此前在12月9日,交通警察局與越南公路局協調,制定了協調檢查、控制和處理客車交通秩序安全及道路運輸活動的違規計劃。高峰計劃從12月10日12點開始,持續到12月19日結束。
根據計劃,檢查重點包括超載乘客;在不規定地點停車、上下客;車輛和司機證件違規(駕駛執照、車輛登記、標誌等);不按規定路線、時間表行駛;沒有運輸命令;沒有運輸合同、乘客名單等。
嚴厲處理偽裝合同車輛的行為;運送不在乘客名單上的人員,或運輸不符合規定對象的行為;導致交通事故的行為(超速、不按規定車道行駛、在緊急停車帶行駛;酒精濃度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