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5日下午,由總書記蘇林主持的中央反腐敗、浪費、消極指導委員會召開了第29次會議。
會議討論了指導委員會2025年的活動成果和2026年的工作計劃。
會議結束後,中央內政委員會立即通報了會議結果。
中央內政委員會副主任鄧文勇通報了會議的重要成果以及總書記在會議上的結論和指示。
紀律處分超過330個黨組織和9600名黨員
經過討論,指導委員會就2025年的一些內容達成一致。據此,反腐敗、消極、浪費工作繼續得到有力、堅決、全面的指導,採用了許多新方法,取得了明顯效果。
其中,發現和處理腐敗、浪費、消極的工作繼續得到加強;職能部門集中檢查、審計、調查、徹底處理了嚴重複雜、社會輿論關注的腐敗、浪費、消極案件和事件。特別是那些對經濟健康發展、人民健康、社會輿論不滿產生重大影響的案件和事件。
涉及腐敗、變質幹部與企業、組織勾結以謀取利益,甚至與犯罪嫌疑人、企業掩護下的犯罪對象以及涉及各級黨代會人事的案件和事件。
從年初至今,各級黨委、檢查委員會已對超過330個黨組織和9600名黨員執行紀律處分。
中央、政治局、書記處、中央檢查委員會已對23名中央管理幹部進行紀律處分;其中6人被刑事處理。
通過審計,已建議收回和處理75,132億越南盾和633公頃土地;建議對928個集體和3,058名個人進行行政處罰。
全國司法機關已對3,325起案件/8,516名犯罪嫌疑人就腐敗、經濟、職務犯罪提起新起訴,其中包括585起案件/1,585名犯罪嫌疑人就腐敗犯罪。
特別是屬於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案件和事件,已從4起事件中提起6起新案件/104名犯罪嫌疑人;在16起案件中追加起訴172名犯罪嫌疑人;完成14起案件/323名犯罪嫌疑人的調查結論;起訴14起案件/251名犯罪嫌疑人;一審審理10起案件/167名被告;二審審理14起案件/253名被告。
其中,已按照指導委員會的計劃完成了一些重點案件的調查、起訴、一審審理。
資產追回工作繼續有積極轉變。年內,司法機關已暫時扣押、查封、凍結、沒收價值超過1,270億越南盾的資產和許多其他有價值資產。
特別是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案件,在民事執行階段已追回近22,500億越南盾(達到55%),使自指導委員會成立至今追回的總金額達到119,830億越南盾。
反浪費工作得到加強指導,集中解決困難、障礙,投入運營和使用了許多進度緩慢、長期積壓的工程和項目。
通過政府的審查,各部委、行業、地方已對近3,000個進度緩慢、長期積壓、可能造成損失、浪費的工程和項目進行審查、分類,並制定了處理方案。
至今,已完成對超過1,150個項目和10,971處行政單位調整後多餘的房屋和土地的審查和處理。特別是已完成對白梅醫院和越德醫院二期建設項目等項目的處理,並投入運營和使用。
政府監察已堅決部署,完成對超過70個項目的監察,指導完成對421個進度緩慢、積壓、長期項目的監察,按照指導委員會的指示。
全國司法機關已對62起案件/373名犯罪嫌疑人就浪費行為提起起訴和調查,以警示、威懾、預防違規。
地方和基層的反腐敗、浪費、消極工作繼續有積極轉變。
2025年,省級指導委員會已將近100起腐敗、浪費、消極案件和事件納入跟蹤和指導。
嚴肅處理因發生腐敗、浪費、消極而負有責任的主要負責人(已處理98名主要負責人和副職負責人,其中46人被刑事處理)。
年內,已有超過250名反腐敗、浪費、消極職能部門的幹部和黨員因腐敗、消極受到紀律處分,其中超過60人被刑事處理…

調查、嚴肅處理一些典型的損失、浪費案件和事件
2026年,指導委員會要求反腐敗、浪費、消極工作以及兩級指導委員會的活動需要緊密圍繞並有效執行第十四次代表大會關於反腐敗、浪費、消極的任務和解決方案。
總體精神是“必須更堅決、更有效、更可持續”,正如總書記蘇林的指示。
其中,重點是完成審查,立即克服黨和國家法律規定中的漏洞、不足和重疊。
集中修改與反腐敗、浪費、消極相關的法律草案;不符合實際的經濟、技術標準和定額規定。
集中檢查、監督、審計、調查、徹底處理嚴重複雜、社會輿論關注的腐敗、浪費、消極案件和事件;防止舊違規再次發生。
防止在國家重點工程和地方級項目的實施中發生腐敗、浪費、消極。
力爭在2026年,完成屬於指導委員會跟蹤、指導的21起案件和5起事件的調查和處理。
緊急完成對進度緩慢、長期積壓、可能造成損失、浪費的工程和項目的審查和徹底處理。特別是指導委員會常設機構交政府黨委指導處理的10個重點項目。
集中調查、嚴肅處理一些典型的損失、浪費案件和事件,以威懾、警示、預防違規。提高追回腐敗、浪費、消極資產的效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