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第四公路管理區(越南公路局)已發函建議同奈橋投資與建設股份公司在2026年1月15日前組織移交同奈橋收費站,以便該單位組織拆除收費站並恢復路面。
原因在於同奈橋收費站已不再具備公路收費功能。
如果未向第四公路管理區移交,同奈橋投資與建設股份公司需在2026年1月30日前自行拆除。
若未能及時拆除收費站,導致交通安全事故,同奈橋投資與建設股份公司將依法承擔全部責任。

據第四公路管理區稱,採用BOT(建設-運營-移交)形式的同奈新橋及兩條引道投資項目,已根據交通運輸部(現為建設部)的決定確立為全民所有財產。
越南公路局也已就拆除同奈橋收費站事宜發出文件。
然而,截至目前,同奈橋投資與建設股份公司仍未實施向第四公路管理區移交以拆除收費站的工作,導致1號國道交通擁堵,並存在高度交通安全秩序風險。
此前,同奈省建設廳也已發函建議第四公路管理區組織拆除已廢棄兩年的1號國道同奈橋收費站。
據建設廳稱,同奈橋BOT收費站已於2023年底被建設部確立為項目新投資購置資產的全民所有財產。
同奈橋收費站已無作用,目前正引發交通衝突、影響城市美觀、遮擋視線、縮小現有路面,並存在極高的交通事故風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