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29日,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簽署了完善胡志明市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人事的決定。根據決定,該指導委員會包括1名主任、5名副主任和11名委員。
指導委員會由中央委員、胡志明市市委書記陳留光擔任主任。
副主任包括:
黎國峰同志——中央委員、胡志明市市委常務副書記;
範成堅同志——市委常委會委員、胡志明市市委組織部部長;
楊忠孝同志——市委常委會委員、胡志明市市委檢查委員會主任;
梅黃中將——市委常委會委員、胡志明市公安局局長。
指導委員會常務副主任是陳文俊同志——市委常委會委員、胡志明市市委內政部部長。
此前,12月29日中午,市委常委會公佈了關於調動、分工、任命陳文俊同志——市委常委會委員、胡志明市人民議會副主席——擔任市委內政部部長的決定。
同一天,市委常委會決定調動、分工、指定阮氏美恆同志——市委常委會委員、市委內政部部長——參加黨委會、常委會,並擔任邊吉坊黨委書記(任期2025-2030年)。
當天下午,書記陳留光主持了指導委員會第12次會議,指導委員會副主任和委員出席了胡志明市反腐敗、反浪費、反消極指導委員會會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