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種植與植物保護局表示,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黃忠剛剛簽署發佈了關於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和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的第75/2025/TT-BNNMT號通知。

根據種植與植物保護局,2025年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新增了17種新活性成分,其中6種為生物植物保護劑,其餘為安全有效的新活性成分。

註冊進入名錄的生物植物保護劑數量為55種,佔新增註冊植物保護劑總數的8.15%。

2025年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新增了一些用於防治高價值出口作物如榴蓮、火龍果、柚子等害蟲的藥物。

此外,該名錄還新增了許多效果良好、劑型先進的藥物,如OD、EW、WG等,特別是註冊用於蔬菜、水果、茶葉的藥物均具有較短的隔離期和較低的毒性。

另外,該名錄還新增了許多采用無人機等先進使用方式的藥物。

這是推動農業生產數字化轉型的科技應用之一,是為農業向智能化、現代化和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的突破性步驟,滿足新階段結構調整的要求。

第75號通知提議從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中移除卡波硫磷和苯蟲威兩種活性成分。

卡波硫磷是根據《鹿特丹公約》秘書處關於國際貿易中某些危險化學品和植物保護劑事先知情同意程序的第61號通知,已被列入《鹿特丹公約》附錄三的活性成分。

而苯蟲威是一種對人類健康、牲畜、生態系統和環境具有高風險影響的活性成分。

這兩種活性成分在通知生效後有兩年的過渡使用期,之後將從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中移除。

未來,農業與環境部將繼續審查並移除對人類健康、牲畜、生態系統和環境具有高風險影響的植物保護劑,將其從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中刪除。

這一審查和移除工作對管理和使用植物保護劑、保護人類健康、環境、生態系統、提高農產品質量、促進可持續農業和國際一體化發揮了重要作用。

據《青年在線》報道,農業與環境部副部長黃忠剛剛簽署發佈了關於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和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的第75/2025/TT-BNNMT號通知。

據此,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包含2,222種活性成分和5,687個商品名(藥物名稱)。與第03/2025號通知相比,草案新增了12種活性成分和617個商品名。

越南禁止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仍保留31種活性成分,如2.4.5 T、克菌丹、敵菌丹、甲胺磷、艾氏劑、克百威、氯丹、甲基對硫磷、乙基對硫磷、六六六、林丹等。

值得注意的是,第75號通知規定,含有卡波硫磷活性成分(屬於殺蟲劑類別)的植物保護劑將不允許進口,僅可在通知生效後生產3個月,並銷售和使用2年。

進口越南允許使用的植物保護劑名錄中含有卡波硫磷活性成分(《鹿特丹公約》附錄三中的化學品)的植物保護劑,將按照對外貿易管理法律法規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