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最近向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農業與環境部提交報告,內容是“根據《青年報》反映,檢查和處理存在違規傾倒廢物現象的區域的結果”。
根據報告,截至檢查時間(2025年12月底),《青年報》在調查報道中反映的地點,職能部門表示已不再存在違規傾倒建築垃圾(建築固體廢物)的情況。
“地塊內仍存在多年前堆積的建築固體廢物”
據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稱,2025年12月29日,在接到市政府的指示後,該廳牽頭協調山同鄉、大青鄉、安慶鄉、南富鄉和嶺南坊檢查了傾倒點的現場情況。
在檢查時,嶺南坊的4個位置已用鐵皮圍擋,並安裝了禁止傾倒廢物的標誌。然而,地塊內仍存在多年前堆積的建築固體廢物。
嶺南坊人民委員會已作出15項處罰決定,總金額為1.845億越南盾。為徹底解決,嶺南坊計劃安排一塊麵積為3.9公頃的土地作為建築垃圾的收集和回收點。
對於位於賴安工業區(山同鄉)旁邊的傾倒場,職能部門已確定其為交錯分佈的農業用地,面積為980平方米。
截至目前,違規者已繳納罰款,但尚未消除後果。檢查時仍堆積有大量建築垃圾、廢料和工業廢物。
此外,對於在沱江河床岸邊的傾倒場,山同鄉人民委員會已與第十堤防管理站協調檢查,對違規者處以8000萬越南盾的罰款。

“覆蓋一層肥沃土壤以繼續農業生產…”
據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稱,在南富鄉,違規者已停止所有傾倒活動,並組織修復。“檢查時,已不再堆積建築固體廢物,正在覆蓋一層肥沃土壤以繼續農業生產…”,報告內容稱。
此外,在沱江沿岸面積1200平方米的傾倒區域(安慶鄉),地方政府已建立檔案,對違規者處以4000萬越南盾的罰款。據職能部門稱,檢查時“仍堆積有大量肥沃土壤和幹淤泥,用於填高地面和種植樹木”。
對於位於天容路(八長鄉)後方的傾倒場,河內-海防高速公路管理開發一成員有限責任公司正與八長鄉人民委員會協調實施清理和圍擋措施。
位於大青路(大青鄉)旁邊的傾倒場,周圍農業用地已用鐵皮圍擋,並安裝了禁止標誌。此外,大青鄉人民委員會還安裝了更多路障和監控攝像頭,以防止填埋和傾倒廢物。
通過實際檢查和彙總報告,河內市農業與環境廳建議河內市人民委員會要求山同鄉人民委員會在1月10日前將位於賴安工業區旁邊的地塊內的所有建築垃圾、工業廢物和廢料移走。
要求嶺南坊人民委員會徹底清理傾倒點,恢復土地使用原狀。要求安慶鄉人民委員會堅決要求移走不符合規定的廢土和廢棄物。
正如調查報道所反映,在與鄉坊政府溝通後,截至2025年12月中旬,記者繼續返回現場記錄實際情況,顯示文中提到的許多傾倒場仍未恢復原狀。值得注意的是,在這些非法傾倒場內,表面還迅速覆蓋了一層薄土。

此前,《青年報》曾發表調查報道“隨意傾倒建築垃圾”(自2025年12月16日起),反映了近年來由於建設需求大,此類活動產生的垃圾增多的情況。
這類垃圾是建築固體廢物,本應按規定運至收集點、處理填埋或回收,但正被多組人員運去填埋河內市的農業用地、公共土地、池塘湖泊和河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