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為了有效實施房地產標識符,不僅需要一個現代化的數字系統,更重要的是一個跨部門、互聯互通和標準化的數據戰略,涉及從土地到稅務、土地權登記辦公室、鄉鎮/街道及相關公共服務的各管理機構。
1. 任何國家數據系統的基礎是輸入數據的質量。目前越南的房地產數據分散在多個系統中:農業與環境部的地政數據、各登記辦公室的土地權登記數據、建設部的建設數據、財政部的稅務數據以及鄉鎮/街道級別的行政數據。
這種碎片化的數據環境容易導致噪聲、重複、偏差和矛盾,使得任何標識符系統如果不從根源標準化,也僅僅是紙上的數字。因此,從收集、清洗、標準化到統一存儲的過程,按照一個通用標準,是至關重要的步驟。
這需要由一個具有高權限的跨部門數據指導委員會設計和實施,而不是僅僅停留在行政單位或個別行業層面。
2. 為了使標識符發揮作用,需要確保各機構之間的數據互聯互通。這個標識符必須成為每個機構——從地政到稅務、規劃到銀行等——根據法律權限訪問和更新資產狀態的關鍵。
例如,稅務機構需要能夠通過標識符訪問數據,以徵收轉讓稅、土地使用稅和其他相關費用,而不是仍然依賴分散的紙質文件。規劃機構必須互聯互通數據,以清楚瞭解每個已標識地塊的土地使用規劃。
土地登記辦公室必須直接更新交易、抵押或所有權變更事件到中央系統,以便所有信息能夠持續和準確地反映。
3. 技術系統和操作流程的設計必須將數據質量和靈活性置於首位。標識符需要從系統中自動附加,具有清晰的邏輯,例如地塊標識符是核心組成部分,然後是項目、工程和產品級別——避免手動附加導致混淆。
數據糾正、申訴和錯誤處理機制必須法律化、透明且易於訪問,以便公民和企業在發現錯誤時不會陷入“被數字化但被拋棄”的境地。
4. 為了建立信任並促進數據共享,需要一個保護個人和財產數據的法律框架。標識符本質上是房地產的一種數字身份;如果這個系統不安全,信息洩露和非法濫用的風險就很大。
因此,越南需要學習和應用國際數據保護標準,確保每次數據訪問和共享都遵守隱私權和法律規定——從而為公民和企業與系統互動建立信任。
5. 這項政策必須與公共服務、銀行-金融、房地產科技和交易流程中的實際應用相結合,以看到真正的利益。
當標識符與電子公證系統、銀行評估抵押資產或市場數據平臺互聯互通時,它將有助於降低交易成本、限制投機和欺詐,促進市場更加透明、健康和高效。
總之,房地產標識符是現代市場治理中必要且正確的一步。但要實現實質效果,需要一個關於標準化數據化、技術互聯互通、流程和清晰法律框架的整體戰略,將標識符從單純的數字轉變為國家房地產數據基礎設施的中心。
這正是將這一主張轉化為有效治理工具的決定性條件,為越南房地產市場的未來可持續發展奠定基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