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這一事件再次引發了對監管效率的質疑,尤其是在春節臨近、消費需求高漲之際。
阮氏芳蘭女士(35歲,河內)分享說,民眾總是被建議“明智消費”,但芳蘭女士認為,實際上消費者自身沒有能力檢查原材料質量,也無法瞭解每個產品背後的生產過程。
“我們期待的是職能部門需要從輸入環節開始進行更嚴格的檢查,公開明確的檢測結果,嚴肅處理違規行為,讓民眾能夠安心。否則,每次去市場或超市都提心吊膽,不知道哪些是安全食品,哪些是對家人健康的潛在風險”,芳蘭女士說道。
張洪山博士(越南應用科學研究院院長)認為,面對這一現狀,許多民眾表現出擔憂和困惑,因為即使是那些貼有明確來源標籤的產品也可能違反食品安全規定,使得消費者難以知道哪些是安全選擇。據山博士表示,確保食品安全並非易事。
“我們只能評估企業的信譽度、包裝形式、標籤,而內部成分究竟如何,只有通過檢測才能給出準確答案”,山博士說道。
他還認為,要根本解決食品安全問題,不僅需要“明智的消費者”,更重要的是要有“智慧的管理者”和有責任感的生產商。

目前,第15號法令規定了預包裝加工食品產品的管理。這是企業自行公佈質量並允許在自行公佈後立即將產品投放市場的產品。
國家轉向事後檢查、監督和處罰。因此,如果後續檢查不及時或不夠深入,劣質產品仍可能長時間流通,在發現之前就接觸到消費者。
一位食品安全領域的專家向《青年報》分享說,可以看出一些漏洞,例如產品已廣泛流通後才被發現違規,這表明事後檢查未能跟上市場實際情況。
“原材料追溯仍然鬆散,尤其是在多層次的供應鏈中。對大品牌的信任使得消費者和管理機構在經常性監督中傾向於‘放鬆’。這些事件表明,當事後檢查不夠強大時,風險不再侷限於廉價食品或小規模生產,而是已經蔓延到工業產品和品牌產品”,這位專家指出。
這位專家認為,需要改變管理思維,轉向從源頭和產品整個生命週期控制風險,而不是主要依賴事故發生後的事後檢查。
首先,需要對高風險食品組別收緊事前檢查,特別是對生產條件、質量管理體系和原材料追溯的強制性要求。這些標準不應只是形式上的,而必須進行實質性、定期檢查,並與企業的具體責任掛鉤。
此外,需要加強追溯能力;供應鏈中的每批原材料、每個環節都必須有清晰的數據,以便在出現風險時能夠快速反向檢查。對於多層次供應鏈,應用數字技術、管理機構之間的共享數據庫是避免“信息斷裂”的關鍵因素。
“不能為知名品牌設立‘安全區’,所有產品都必須接受基於風險水平的監督,不分規模或知名度。事後檢查需要從隨機檢查轉向有重點的檢查,集中在消費量大、直接影響公眾健康的產品組別”,這位專家強調。
陳洪昆副教授(原河內國家大學自然科學大學化學系講師)認為,目前最嚴重的漏洞在於事後檢查環節,即缺乏對產品投放市場後的獨立監督機制,因為管理流程主要停留在企業提交技術檔案、成分以獲得許可的階段。
之後,出廠產品的質量幾乎只由企業內部的檢查部門執行,而缺乏來自獨立第三方的定期、強制性檢查。“這一機制將複雜、耗時且成本高,但在當前自律性不高的背景下,這是不可避免的”,他補充道。
從這一現實出發,昆先生強調不能再繼續依賴企業的自律性。為了堵塞事後檢查的漏洞,需要系統性的解決方案,包括由獨立檢驗機構進行定期檢查,以確認產品在廣泛流通前真正達到所公佈的質量。
“紀律必須先行,自律才能跟進。只有當紀律得到嚴格執行時,企業才會形成實質性的遵守意識,而不是僅僅停留在紙面上”,他強調。
需要建立並嚴格控制供應鏈
與《青年報》交流時,同奈省畜牧業協會副主席阮金段先生認為,感染豬瘟的豬不僅可能在飼養場感染,也可能在運輸、屠宰、供應過程中感染。
因此,採購企業需要與養殖場有良好的聯繫,並從飼養、運輸、屠宰和儲存環節進行嚴格控制(例如豬瘟病毒,一塊受感染的肉也可能汙染整個倉庫)。這是強制性的,不僅針對豬肉,也適用於其他家畜和家禽。
與此同時,南方一位獸醫領域的專家認為,獸醫力量薄弱,難以全面控制;在正常條件下的檢測也具有概率性,無法大規模進行,因為條件有限。此外,獸醫行業主要負責飼養、屠宰,而當肉類進入市場,出現其他問題時,責任則屬於其他部門。
胡志明市一家零售、食品生產單位的領導認為,嚴格控制供應鏈將使成本大幅上升,但重要的是客戶和合作夥伴理解這種控制,因此願意支付更高的價格。
“致命”風險來自依然美味的產品
陳洪昆副教授在1月10日與《青年報》交流時認為,實際上民眾無法通過普通感官識別這些產品的風險,因為產品依然美味,外觀和內部與正常產品無異。
檢測產品成分需要精確的化學分析、現代設備、高專業水平……並由專業檢驗機構執行。更令人擔憂的是:消費者對大品牌和被視為信譽良好的分銷系統的信任已不再是確保安全的“盾牌”。
據昆先生表示,食品安全不能賭在承諾或品牌聲譽上,而必須通過嚴格的事後檢查和獨立、客觀的監督來確保。標籤應真實反映內部質量,而不僅僅是外表的華麗包裝。
如果不從現在開始收緊事後檢查,市場將繼續存在假冒、仿冒、劣質產品,消費者將始終生活在提心吊膽的狀態中,無論手中拿著多麼知名的品牌產品。
與此同時,黎文紹醫生(中央熱帶病醫院)也認為,當原材料不符合新鮮標準時,為了去除異味、增色、增肥和增香而添加多種化學品和添加劑,使得最終成品很難區分原材料質量。正因如此,消費者完全處於被動地位。
修改法律以堵塞自行公佈-事後檢查的漏洞
據褚國盛先生,食品安全局代局長(衛生部)表示,衛生部正在完善《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包括11章55條。
修訂法律的重要政策之一是控制預包裝加工食品產品在市場上流通前,基於每種食品產品的風險水平。
修訂第15號法令的方向顯示了食品安全管理思維的重要調整,旨在彌補當前“自行公佈-事後檢查”機制的漏洞。
據此,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訂)預計將預包裝加工食品分為三個風險水平——高、中、低——以應用相應的控制方式。
對於高風險組別,產品必須註冊流通並在投放市場前接受評估,從而為高風險商品重新建立“技術關卡”。
與此同時,中風險和低風險產品仍需公佈適用標準,但附帶更明確的風險分析、追溯、預防和事故處理要求。
草案還明確規定事後檢查不再流於形式,而是根據風險水平、合規歷史和違規警告設計,分為三個檢查級別:嚴格、常規和簡化。
此外,草案加強了國家檢驗體系的作用,允許主動抽樣監督市場,同時明確檢驗機構和管理機構在召回、處理不安全產品方面的責任。
補充強有力的制裁措施,如提高最高罰款額、召回產品以及對違規組織和個人暫停受理行政手續。草案還將“管理範圍”擴展到電子商務和數字平臺,這些地方預包裝食品正在以快速速度經營、廣告,但很少受到控制。
“特別是草案《食品安全法》修訂將有一章關於事後檢查工作。事後檢查工作極其重要,這是許多國家正在大量採用的模式,遵循美國FDA的模式。
目前事後檢查工作分散在法律法規的不同條款中。因此,這部法律草案將在一個相關章節中系統化事後檢查工作”,盛先生表示。
此外,盛先生表示草案還補充了加強對高風險食品產品生產、經營場所管理的政策,旨在嚴格控制從生產到市場流通的各個環節。
在產品流通過程中,事後檢查工作被確定為重點。職能部門將集中檢查流通註冊證書的檔案、手續;公佈適用標準;經營食品場所條件合格證書;以及經營過程中產品的質量、安全水平。
特別是高風險食品產品、可能被誤用或濫用的產品將受到更嚴格的監督。
專家們認為,需要加強農業與環境部、工商部在控制食品供應鏈輸入環節的責任,特別是對於越南出口額大的產品組別,2024年超過650億美元,主要屬於農業領域。
輸入環節被確定為包括農藥、殘留物、飼料、肥料、動植物中的因素以及產品進入供應鏈前的初步加工、加工環節。
這是許多國家正在採用的管理模式,同時與根據每種產品的風險水平控制預包裝加工食品在市場上流通前相結合。
阮輝光先生,原法規司司長(衛生部),提議在食品管理中必須基於食品組別的風險因素進行風險管理。
這種管理取決於不同的風險水平。屆時,我們將集中管理具有高風險因素的食品產品組別,從原材料環節到生產、經營、進口環節。
“要實現這一點,要求有一個從中央到地方機構在分工、分級、分權基礎上的統一牽頭單位”,光先生強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