數據和電子標識碼:逐步消除房地產價格操縱

越南房地產研究與培訓學院院長阮德立在與《青年報》就實施自2026年3月1日起生效的第357/2025號法令(關於建設和住房及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數據庫的規定)的交流中提出了這一觀點。

* 您認為,擁有一個由國家管理的完整住房和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數據庫將對市場發展產生何種影響?

數據和電子標識碼:逐步消除房地產價格操縱

– 政府已要求建設部自3月1日起開展建設和住房及房地產市場信息和數據的管理工作。

這對未來幾年房地產市場的發展產生積極影響,有助於市場更健康發展。

過去一段時間,土地管理局(農業與環境部)已在全國範圍內對地塊進行標識,這是完善由國家管理的住房和房地產市場數據庫的重要基礎。

在獲得完整的房地產市場信息和數據系統後,國家將更準確地管理和調控市場。

目前,土地和住房數據較為分散,住房和房地產市場管理機構不掌握土地數據,而農業和環境管理部門則管理土地,因此數據不統一,這給房地產市場管理工作帶來困難。

政府要求建設部、相關部委和地方政府共享土地、住房、房地產稅收和信貸數據,將有助於統一市場數據,克服當前信息分散的狀況。

此外,為每個地塊和房屋分配電子標識碼將有助於國家管理機構根據實際數據輕鬆更新房地產價格表,市場調控政策將更及時、更快捷,克服長期以來政策發佈的延遲。

對房地產中介公司、個人中介以及住房項目管理運營機構進行電子標識,將有助於管理機構掌握充分信息以管理市場。住房項目中的私下買賣、預售、投機、囤積和擾亂市場的行為將逐漸減少。

* 為了房地產市場透明化,政府還指示在交易時為每套房屋和地塊分配電子標識碼,並在國家管理機構門戶網站上公開,這將如何控制市場交易?

– 當每個房地產整合了法律、售價、位置、面積等信息並在國家機構門戶網站上公開時,將提高每筆交易的透明度。購房者將得到更好的保護。

首先,市場上交易的房地產的法律方面將受到國家管理機構更嚴格的監督。

根據政府規定,地方建設管理機構將在住房項目具備未來房屋銷售條件通知時,為每個公寓住房項目、城市發展項目、居民區發展項目分配電子標識碼。因此,只有具備法律條件的項目才能獲得電子標識碼以進行買賣和交易。

在每筆房地產交易過程中,還將為所有者分配一個電子標識碼。該標識碼將包含房屋和地塊的全部法律信息、面積、位置和售價。房地產在多次買賣中的數據也將更新到標識碼中。

對於單獨住房在交易、轉讓和過戶時,國家管理機構也將為每套房屋分配單獨的電子標識碼。因此,購房者在交易時可以完全放心其法律性質。

* 對於房地產市場的中介活動,您認為是否還會存在中介利用市場信息不足來哄抬價格、推高價格和擾亂市場的情況?

– 有了數據後,所有中介、交易平臺和項目投資者的活動都與每個組織和個人的標識碼相關聯,因此如有違規完全可以處理。

交易平臺和個人中介通過標識碼進行管理,因此如果中介出售法律不完善、不具備房屋銷售條件的房地產,管理機構將根據每個房地產的電子標識碼、每個交易平臺和每個個人中介的標識碼來糾正和處理違規行為。

此外,根據《房地產經營法》,每年進行超過10筆房地產交易的個人必須成立企業,註冊房地產經營活動並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單獨的個人中介將無法利用信息不足來推高價格和謀取私利。

數據和電子標識碼:逐步消除房地產價格操縱

胡志明市律師團律師阮海龍:

民眾需要更便利地獲取住房信息

根據第357號法令,民眾若想了解項目以選擇購買,必須填寫表格提交至公共服務門戶並等待獲取與項目相關的信息。這是一個行政程序(即使是電子執行)並等待提供信息的結果。提供的信息可能僅限於基本層面,如項目進展到何處、是否具備銷售條件等。

然而,購房者需要更多信息,如:項目是否在何處抵押、項目的法律進展如何、投資者的財務能力如何、同時推進多少項目、項目如何籌集資金、項目是否有違規等。瞭解這些信息後,購房者就有條件在不同項目之間權衡選擇購買房屋。

因此,我認為國家需要完善規定和機制,以便民眾能夠便利地獲取項目和房地產市場的信息和數據。獲取這些信息有助於民眾消除風險,選擇優質的住房和房地產產品。

可以研究讓民眾通過VNeID電子標識賬戶來訪問和獲取項目及住房信息,而不是必須提交表格並等待。同時,民眾可查看的信息字段應足夠廣泛,以便民眾在購買項目房屋時做出準確選擇。

建設部住房與房地產市場管理局副局長黃秋恆:

“數據確保充足、清潔、實時,並在各機構之間共享”

為實施政府關於建設和住房及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數據庫的第357號法令,建設部將首先建設滿足國家標準和技術規範的住房及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軟件,確保與相關信息系統集成和共享數據的能力。該軟件系統將在現有軟件系統的基礎上進行升級。

建設部將與相關部委和諮詢單位坐下來,以便各方能夠共享和連接數據。對於地方政府,該部已為所有34個省市分配了賬戶,該部還支持、指導和督促地方政府將住房及房地產市場數據更新到系統中。

除了完善住房及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數據外,總理正在堅決指導該部牽頭建設由國家管理的集中房地產和土地使用權交易中心(集中房地產交易平臺)。建設部正在按程序推進相關手續,以便提交給有權限的機構頒佈。

需要多年時間完善數據

據越南房地產研究與培訓學院院長阮德立表示,世界許多國家的經驗表明,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數據需要多年時間。中國花了10年時間完善房地產市場信息數據。

而在越南,在當前技術發展有利的條件下,建設住房及房地產市場信息系統和數據的時間將更短。

標識碼——投機投資者和中介的剋星

數據和電子標識碼:逐步消除房地產價格操縱

當每個房地產產品、項目和從業人員獲得“電子身份證”時,購房者將更方便地瞭解和檢查產品的“來歷”以選擇購買。

以往,在項目中尋找和購買房屋時,購房者通常處於弱勢地位。實際上,購房者容易被引導進入“幽靈”項目、“吹噓”項目……然後遇到不利情況。

典型案例如阮氏雲慶在舊新平郡購買公寓住房,已入住超過10年但仍未獲得房產證。原因是投資者在項目建設時已將大部分房屋抵押給銀行,而阮氏雲慶和許多居民無法知曉。

又如陳月冰案,她通過“中介”的花言巧語在守德郡的一個公寓住房項目預訂了房屋。然而,到了接收房屋的期限,她才發現有許多人像她一樣預訂了房屋,投資者讓購房者抽籤選擇房屋。

數據和電子標識碼:逐步消除房地產價格操縱

上述兩個案例只是購房者遇到的眾多風險中的例子。儘管過去幾年房地產經營規定日益嚴格以確保市場透明和保護購房者。

然而,實際上許多投資者與“中介”系統仍設法“鑽法律空子”以早期籌集資金,通過“變相”方式如:簽訂保留合同、中介合同、諮詢合同……代替預訂和買賣合同。

使用同一生態系統中的多個法人實體以“產品諮詢”、“證明財務能力”的名義收取資金。當發生糾紛時,購房者難以證明中間法人與投資者之間的聯繫,導致“不知找誰負責”的狀況。

更狡猾的是,有案例中投資者要求客戶向銀行(與投資者有關聯)貸款以支付訂金,導致購房者既揹負債務又無法獲得資產。

然而,第357號法令通過為每個房地產產品、項目和中介分配住房電子標識碼的機制,將有助於為住房項目“建立全面身份證”,確保數字管理並保護購房者權益。

據黎成貿易建設有限公司總經理黎友義表示,第357號法令通過透明的數字管理機制將有助於“分流”信譽良好、承諾質量和進度的項目。

“這將是有效的工具,迫使投資者認真實施項目,中介從業人員提供實質性諮詢。該工具與嚴格、及時的制裁措施將迫使他們遵守規則,難以做錯事,給購房者帶來風險……”,黎友義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