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擊孕婦的年輕人因擾亂公共秩序罪被判處6個月監禁

1月22日,得樂省第11區人民檢察院表示,已與第11區人民法院合作,就被告人陳兆貴(26歲,居住於得樂省平建坊寧靜6街區)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一案,組織了一次經驗總結庭審,該案引起了社會輿論的關注。

根據庭審內容,2025年9月21日凌晨1點10分左右,在富安綜合醫院(得樂省綏和坊)東門前區域,陳兆貴對孕婦黎氏金銀和阮氏秋水進行了威脅、大聲辱罵,並用手、腳、拖鞋毆打,影響了公共場所人們的活動,造成混亂和民眾不滿,對治安、秩序和社會安全產生了不良影響。

調查過程中,確定被告人貴有不良前科,持續實施違法行為,如“故意傷害”、“毀壞財產”,其中有一項“故意傷害”的前科,因受害者撤回起訴請求而未追究刑事責任。

根據犯罪行為的性質、危險程度、誠懇態度以及人民檢察院的建議,審判委員會判處被告人陳兆貴6個月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