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3日,周成貿易服務有限責任公司(周成公司)——管理胡志明市-隆城-油曳高速公路休息站Km41+100處兩家加油站的單位,已張貼告示宣佈從1月24日起暫停銷售汽油和柴油。
從1月24日起暫停高速公路加油站銷售的通知
同樣在1月23日,該公司已向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越南高速公路技術服務股份公司(管理該高速公路的單位)發送文件,報告暫停銷售汽油和柴油以及兩家加油站的安全秩序情況。
據此,周成公司已收到同奈省工商廳關於不同意兩家加油站暫時繼續在休息站經營活動的文件,直至法院判決生效或有權限機關作出其他決定。
同樣在這份文件中,企業提到了一些關於與泰山E&C股份公司就兩家加油站發生爭議的內容。
周成公司表示,休息站基本服務供應活動中斷是直接後果,因為在法院受理各方爭議案件期間,臨時管理、開發主體的確定尚未徹底解決,且管理單位缺乏統一的協調機制。
過去一段時間,企業已充分履行信息通報、報告、建議和與職能部門、相關單位協調的責任,最高目標是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穩定和服務質量。
然而,為確保高速公路的安全秩序並減少法律風險,企業被迫從1月24日起暫停兩家加油站的零售銷售,比之前計劃的2月5日提前。
被迫暫停汽油和柴油零售銷售是臨時措施,以確保遵守國家管理機關的要求。
各方之間長期爭議不斷
之所以發生高速公路暫停銷售汽油的“混亂”事件,是因為多年來各方之間一直存在合作爭議。
據《青年在線》資料,2015年,高速公路投資方越南高速公路投資發展總公司(VEC)與泰山E&C股份公司簽署了關於維護服務站運營、確保基本商品(包括汽油和柴油)供應的合同。
2020年,泰山E&C股份公司與周成公司簽署了關於合作經營兩家加油站的合同。
到2022年,VEC以“嚴重違規”為由將泰山E&C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解除合同,迫使泰山停止在休息站的所有活動,並將全部場地、輔助工程移交給VEC。
據周成公司稱,當各方在案件中的爭議尚未由法院解決時,泰山有意終止與周成的合同關係,但未就企業在休息站合法投資的價值進行賠償協商。
根據周成公司的建議,法院已發佈關於採取緊急、臨時措施的決定,禁止泰山公司“對休息站爭議的全部財產實施任何拆除、搬遷或改變現狀的行為”。
與此同時,泰山公司與職能部門合作,也提交了文件以證明合同、場地以及兩家加油站的全部財產由企業投資,供周成公司組織汽油和柴油零售經營活動至2025年9月29日。
同時,泰山公司確認不續簽合同,並要求周成公司按原狀移交兩家加油站的場地和財產。
為確保高速公路的燃料供應,過去一段時間VEC已建議同奈省工商廳允許周成公司現有兩家加油站在休息站繼續經營汽油和柴油業務,直至法院在解決案件時作出裁決,或有權限機關就處理事件作出其他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