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月26日,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表示,自2026年1月1日起,25個無病床的區域醫療中心將停止運營。
在過渡期間,鄉、坊、特區的衛生站將繼續執行醫療保險(BHYT)的診療任務,管理和治療常規、連續的患者,包括慢性病、需要長期治療的患者。
為確保醫療保險參與者的權益,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已開展審查,對先前在某些區域醫療中心註冊的醫療保險卡進行初始診療註冊地點的轉移,具體如下:
在堤岸區域醫療中心(代碼79015)註冊的人員,其初始診療註冊地點將轉移至安平醫院(代碼79012),對於16歲以上的病例轉移至阮廌醫院(代碼79014)。
在和興區域醫療中心(代碼79027)註冊的人員,其初始診療註冊地點將轉移至徵王醫院(代碼79026);特別是16歲以下的兒童轉移至領兵升醫院(代碼79028)。
在饒祿區域醫療中心(代碼79009)註冊的人員,將轉移至嘉定人民醫院第二分院(代碼79001),在芹耶區域醫療中心註冊的人員將轉移至慈育醫院第二分院(代碼79831)。
如果醫療保險參與者希望在其他合適且仍有接收能力的機構進行初始診療註冊,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將創造條件,處理至2026年3月31日。
此外,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還建議各醫療保險診療機構繼續接收和執行對自2026年1月1日起移交至衛生站的區域醫療中心所屬綜合診所、專科診所前來就診的居民的診療工作,在此期間衛生站完成調整手續,按規定重新發放運營許可證。
在此期間,持有醫療保險卡的人員在鄉、坊、特區的衛生站以及舊區域醫療中心所屬的綜合診所就診時,仍按規定享受醫療保險的診療制度和權益。
胡志明市社會保險局確認將繼續與衛生局及各診療機構密切配合,確保醫療保險參與者的正當權益,為維持本市居民健康照顧工作的穩定性和連續性做出貢獻。
此前,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已決定將隸屬於衛生局的38個區域醫療中心(包括168個衛生站)重組為隸屬於鄉、坊、特區人民委員會的168個鄉、坊、特區衛生站。
據此,隸屬於衛生局的25個無病床的區域醫療中心將全部移交至鄉級衛生站。
隸屬於衛生局的13個有病床的區域醫療中心將根據批准的安排方案,將部分人員、藥品、醫療物資、資產、合法剩餘財務資源等移交至鄉級衛生站。
衛生局制定將有病床的區域醫療中心轉型為醫院或醫院第二分院的路線圖,以適應胡志明市醫療網絡規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