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河內市公安局表示,調查警察機關已決定對阮文龍(46歲,籍貫太原省)、阮明新(60歲,居住河內市)和阮峰武(50歲,居住河內市)採取刑事拘留措施,以調查向沱江沿岸土地排放危險廢物的行為。

調查過程確定,自2025年6月起,龍和新已合資租用土地,在沱江沿岸約500平方米的土地上(河內市扶董鄉)非法搭建拆金作坊。

該作坊專門收集珠寶加工、電子元件廢料,以分離金、銀等金屬。在運營過程中,嫌疑人使用了多種有毒化學品,如硫酸、硝酸、雙氧水、石灰、水泥、稻殼、鋅片等,產生了大量廢水和危險固體廢物。

所有廢物均被該團伙指揮員工直接傾倒到作坊後面的土地上,估計重量為3-4噸,嚴重汙染了沿江土地,特別是該區域靠近沱江地表水廠。

嫌疑人供認,從非法拆金活動中獲得的利潤約為每月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

通過類似方式,調查機關還確認了由阮峰武經營的拆金作坊自2023年9月起開始運營。

在兩年多的運營中,該拆金作坊已產生超過3噸危險廢物,全部被非法傾倒在作坊後面、沱江沿岸的區域。

武供認,從非法拆金活動中獲得的總非法利潤約為2.7億越南盾。

在位於作坊後面的沱江區域,職能部門發現了大量從拆金過程中產生的固體廢物被直接傾倒到環境中,未經處理。

具體而言,已暫時扣押了龍和新的作坊中的3370公斤固體廢物,以及武的作坊中的3350公斤固體廢物,被扣押的危險廢物總重量超過6.7噸。

上述所有廢物均已按規定進行封存和保管,以服務於調查工作。

越南科學技術翰林院能源與環境科學技術研究所的鑑定結果確認,所有被扣押的廢物均為危險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