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胡志明市土地登記辦公室收到調查警察機構的文件,指出市民在房地產項目中進行與房屋土地相關的交易時,法律條件不足,存在許多風險,甚至被騙。
因此,為防止違法行為,減少市民損失,土地登記辦公室建議在進行房地產交易時注意一些事項。
仔細檢查房屋土地和項目的法律狀況
根據土地登記辦公室,當擁有合法的土地使用權、房屋所有權證書時,土地的轉換、轉讓、租賃、轉租、繼承、贈與;以及土地使用權的抵押、出資等行為,必須符合《土地法》、《房地產經營法》、《住房法》的規定。市民需注意檢查以下信息:
首先,需要檢查地塊面積、位置、地塊編號、地圖編號、使用期限,是否因欠土地款而受到使用權限制,使用權變動情況等,與證書進行對比。
其次,需要詳細瞭解與地塊相關的信息,如規劃信息、查封、爭議、申訴、訴訟、臨時緊急措施、收回等。
需要詳細瞭解法律狀況,並查找與要購買的地塊(地塊)相關的文件:土地是否滿足分割條件;項目投資方的信息(以往項目的執行經驗、責任和服務客戶精神、項目的實際投資方,如果投資方是中介,則必須有中介授權書…);項目的法律文件(方針、詳細規劃1/500的批准決定、土地分配決定;證書、證明投資方已完成財務義務、建築設計、基礎設計、轉讓土地位置圖…的文件);投資方執行項目的能力;根據已批准的詳細規劃1/500,基礎設施工程的投資水平(如道路、供電線路、照明、電信、供水排水…)。
此外,必須要求投資方提供關於房屋、建築工程已驗收並投入使用的文件;關於滿足條件可轉讓給個人自建房屋的文件;農業與環境廳關於項目滿足土地使用權、與土地相連的財產轉讓條件的結論通知。
“市民可以查詢農業與環境廳、建設廳的信息頁面,瞭解滿足土地使用權、與土地相連的財產所有權轉讓條件的項目信息…”,土地登記辦公室建議。

預防法律風險
土地登記辦公室還指出,胡志明市地區過去一段時間執行住房項目的現狀是,一些投資方財務能力薄弱,不足以完成項目,已規避法律,以多種形式的定金合同、預訂合同、基礎設施出資合同或住房建設出資合同…轉讓土地使用權,但尚未滿足規定的轉讓條件。
甚至在一些住房項目中,投資方尚未完成土地手續,尚未履行財務義務以獲得證書,但仍進行銷售、私下交易,土地多次轉售…當發生爭議時,給購買者帶來嚴重的法律風險。
因此,土地登記辦公室建議市民只有在根據規定檢查完相關法律文件後,才進行房地產交易。市民在交易前,應主動聯繫土地所在地的鄉、坊人民委員會或土地登記辦公室系統,以獲得指導和提供必要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