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據此,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批准投資蓋梅下綜合與集裝箱港,並批准三家投資者實施該項目,包括Geleximco集團股份公司、國際運輸與貿易股份公司(ITC Corp)和國家資本投資與經營總公司(SCIC)。
項目總投資額為50,820億越南盾,約合19.7億美元。投資者的出資額為7,623億越南盾(佔總投資的15%)。募集資金約43,197億越南盾(85%)。
蓋梅下綜合與集裝箱港建設項目功能為門戶港,結合國際中轉,服務於遠洋航線進出口集裝箱貨物的裝卸以及符合規劃、導向和越南海洋經濟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國際集裝箱中轉。
同時,該項目有助於促進全國特別是南部重點經濟區的經濟社會發展,為勞動力創造更多就業機會,增加國家預算的收入和貢獻來源。
項目總用地和水面面積為351.2公頃。集裝箱港區佔地229.4公頃,碼頭前水域約121.8公頃。碼頭可接待載重達25萬載重噸的集裝箱船,以及服務於沿海和內河運輸的大型船舶和駁船碼頭。
提供國際貨物中轉、水陸聯運、海運代理、集裝箱維修等服務產品。
基本建設進度和工程投入運營、開發(如有)分為三個階段,從2025年第三季度至2045年第一季度。
項目運營期限為自有權機關交付土地、出租土地或允許改變土地使用目的之日起50年。
投資者負責項目文件的合法性和準確性,按照承諾進度平衡和籌集足夠資金,充分履行土地、環境、建設、規劃手續以及法律規定的財務義務。
各相關廳局負責指導、監督實施過程,確保項目按進度、規劃和法律規定執行,及時向胡志明市人民委員會提供諮詢和報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