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教授陳廷天:城市發展法足以讓胡志明市將胡佔變成旅遊城市區

這一意見由原越南經濟研究院院長、副教授陳廷天在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編制過程中徵求行業協會、戰略投資者和專家意見的會議上提出。

陳廷天表示,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的一個原則是,規劃期限越長,就越要“動態”和“開放”,以免在未來的難以預測的波動中束縛自己。

他立即以胡志明市胡佔地區旅遊發展規劃為導向舉例,認為旅遊規劃不能單一。相反,該地區需要定位發展為城市,或至少是具備居住目的的多功能混合城市群、城市區域。

不能只做旅遊而缺少服務於人的城市

* 請問,胡志明市總體規劃百年願景中的“動態”和“開放”要素應如何理解?這兩個要素如何在胡志明市百年規劃願景中應用於疏通和可持續發展旅遊的方向與戰略?

——胡志明市規劃是一份良好的草案,有助於塑造未來城市的形象。然而,由於超過1300頁,規劃越詳細,就越要避免成為僵化的框架。

百年願景是一個非常宏大的故事。我們很難想像100年後城市會是什麼樣子,甚至20年後也難以想像,尤其是當人工智能和技術迅速改變生活、工作和創造價值的方式時。

對於開放、深度融入的城市,規劃必須確定戰略輪廓,同時創造適應空間,把握機遇。旅遊業也必須本著這種精神來看待。

胡佔或胡志明市計劃發展旅遊的地區不能只建讓人們來休息幾天的地方,而缺少讓人們生活、工作和建立社區的地方。輔助旅遊的城市發展不是稀釋旅遊特色,相反,如果做得好,將成為旅遊發展的基礎。

副教授陳廷天

* 您以胡佔地區旅遊發展規劃為例,並認為憑藉《城市發展法》,胡志明市有足夠的力量、權力和信心來建設旅遊城市區,其中包括胡佔?

——要想具備執行規劃的能力,就必須開放體制;憑藉《城市發展法》,胡志明市已經擁有足夠的力量、權力和信心來確立自己的發展面貌。

單就胡佔而言,不能只純粹、單一地發展該地區的旅遊業。一個想要可持續發展的旅遊區不能只有度假村、酒店和服務遊客的空間。必須有穿插其中的城市來服務、輔助旅遊和服務業。

這不僅僅是建造更多房屋或擴大城市的故事。核心是要回答一個問題:人們在哪裡,如何生活,為他們提供的服務在哪裡,以及如何形成一個能夠長期運營旅遊區的社區?

副教授陳廷天:城市發展法足以讓胡志明市將胡佔變成旅遊城市區

目前胡佔存在一個悖論:度假村設計得非常高端,但服務於大量勞動者的城市-服務空間卻缺乏。工人每天必須通勤數十公里。屆時,基礎設施被拉緊,社會成本增加,旅遊發展質量本身也受到影響。

因此,必須以人為核心,為人民尋找安居之地來服務旅遊業。如果只把胡佔視為接待遊客的地點,我們只能看到問題的一部分。必須把它看作一個經濟-城市-服務的生態系統,其中旅遊是重要功能,但不是唯一功能。

沿海公路以西需要新的城市結構

副教授陳廷天:城市發展法足以讓胡志明市將胡佔變成旅遊城市區

* 那麼,您認為在胡佔規劃中應如何體現“服務旅遊的城市”這一要求?

——規劃方向需要將沿海公路以西地區發展為城市,或至少是城市發展群、區域、多功能的混合居住區。這需要放在新胡志明市空間組織的更廣泛思維中。

目前我們擁有非常不同的組成部分,如面向平陽的高科技產業;巴地頭頓地區的港口城市-旅遊;胡志明市中心地區的國際服務、貿易、金融中心。如果單獨劃分每個區域,其力量不如組合各功能以創造共振優勢。

因此,胡佔不應被規劃為脫離城市生活的“旅遊島”。它必須被置於更廣泛的聯繫鏈中,城市提供人力資源、服務、貿易;旅遊創造市場;基礎設施連接各功能。

* 但旅遊區周邊的城市發展也帶來了過熱發展的風險。如何在創造生活空間的同時,保持胡佔的旅遊價值?

——這正是我在規劃中強調“動態”和“開放”兩個詞的原因。不是一看到缺少城市就不惜一切代價建城市。規劃必須確定空間結構、功能和適當的發展程度。城市必須服務於人並支持旅遊生態系統,而不是城市化後破壞旅遊業所依賴的優勢。

副教授陳廷天:城市發展法足以讓胡志明市將胡佔變成旅遊城市區

重要的是要形成多功能城市區,使勞動者、專家和服務提供者能夠在合理的距離內生活、工作和獲得服務。

不能有豪華的旅遊場所,但服務人員卻住得太遠。這一教訓也適用於舊工業區的轉型:必須同步規劃工業城市、服務和住房,而不是隻設置一個功能區然後讓居民自行應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