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總局指示各單位24小時值班,快速清關食品貨物

2月5日,海關總局發佈緊急公文9577/CHQ-GSQL,要求各區域海關分局局長指示所屬海關單位對進口食品、食品添加劑、食品加工輔助劑、食品包裝和容器等貨物辦理海關手續,包括已申報但尚未清關的海關申報單。

據《政府報》報道,該公文是在政府發佈關於暫停第46號法令和第66.13號決議效力的第09號決議後立即發佈的,這些文件規定了食品產品的公佈和註冊。

基於第09號決議,海關總局同時要求各單位安排領導和公務員24小時值班,確保海關手續快速辦理,優先處理積壓的進口食品貨物。

各單位領導需對海關總局局長負責,若單位出現腐敗、騷擾或拖延海關手續辦理時間的情況。

在實施過程中,海關總局領導要求各單位及時向海關總局報告與進口食品貨物海關手續辦理相關的困難和問題,通過海關管理監督委員會,以便獲得指導處理,確保避免貨物在口岸擁堵。

暫停第46號法令

自2月4日起生效的第09號決議暫停了1月26日第46號法令的效力,該法令詳細規定了執行《食品安全法》若干條款的措施,以及1月27日第66.13號決議關於食品產品公佈和註冊的規定,直至4月15日。這些文件將從4月16日起繼續生效。

在上述暫停效力期間,政府2018年2月2日第15/2018號法令關於執行《食品安全法》若干條款的詳細規定,以及相關指導文件繼續有效。

在4月16日之前,衛生部、農業與環境部、工商部、財政部等各部委、相關機構、各級人民委員會需負責充分準備執行第46號法令和第66.13/2026號決議的必要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