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26日下午,林同省公安廳廳長張明勇少將表示,公安機關已發佈緊急拘留令,對陳文國(26歲,居住於大叻市林園坊)進行刑事拘留,並完成提請批准逮捕手續,以調查其“擾亂公共秩序”行為。
根據初步信息,2月25日約15時,在安發加油站區域(大叻市春香坊蘇獻成路1號,屬於大叻省際車站區域),因個人不滿,陳文國與黃維明(43歲,居住於大叻市春香坊)發生爭吵和推搡。
儘管被勸阻,陳文國仍駕駛車牌號49H-035.xx的汽車在省際車站區域繞行多圈。

值得注意的是,在飲酒狀態下,陳文國突然駕車衝入加油站前人群聚集區域,導致多人擦傷和軟組織損傷。事件引發多人恐慌,交通堵塞,治安秩序受到嚴重影響。
事發後,陳文國離開現場,但不久後被職能部門發現,帶回春香坊公安派出所工作。酒精檢測顯示,陳文國呼氣酒精濃度為0.238毫克/升,毒品檢測呈陰性。
根據收集到的材料和證據,大叻市春香坊公安認定陳文國的行為涉嫌“擾亂公共秩序”罪。因此,公安機關隨後立即進行刑事拘留,並啟動程序以起訴案件和起訴嫌疑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