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月9日的選民接觸活動中,副總理范氏青茶表示,政府計劃將基本工資從每月234萬越南盾調整至約252.7萬越南盾,增加18.72萬越南盾。這一工資適用於享受國家預算工資的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同時也是確定公共部門多項制度和政策的依據。
隨基本工資上漲而增加的款項
當基本工資上漲時,幹部、公務員、職員和武裝力量的工資也將按工資係數增加。公共部門的許多津貼,如職務津貼、地區津貼、工齡津貼以及一些相關政策制度也將相應調整。
養老金、有功人員補助、社會保護補助和社會退休補助等項目也將隨著國家提高基本工資和相關補助標準而調整。各群體的具體增長幅度將由政府在調整養老金和補助方案中規定。
一些直接按基本工資計算的社會保險制度也將隨之增加。對於生育或收養6個月以下嬰兒的女性勞動者或勞動者,一次性生育補助為出生或收養當月基本工資的兩倍。如果基本工資上漲至252.7萬越南盾,這項補助將從每孩468萬越南盾增加至約505.4萬越南盾。
喪葬補助為基本工資的10倍,也將從2340萬越南盾增加至約2527萬越南盾。對於已故勞動者的親屬,每月撫卹金為基本工資的50%,相當於每月超過126萬越南盾;如果親屬沒有直接撫養人,則享受基本工資的70%,約為每月177萬越南盾。
社會保險繳費額隨之增加
基本工資也是確定一些群體強制性社會保險繳費工資標準的依據。根據現行社會保險法,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最低為基本工資,最高為基本工資的20倍。
如果基本工資從7月1日起上漲至252.7萬越南盾,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最低將為每月252.7萬越南盾,最高為5054萬越南盾。
對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國家部門勞動者和武裝力量,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是按職務、職稱、等級、軍銜及可能有的津貼計算的月工資。目前,這類勞動者每月向養老金和死亡基金繳納8%的工資,並向醫療保險繳納1.5%。
對於已註冊的個體經營者、企業管理者、監察員、國家資本代表以及根據合同出國工作的勞動者,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標準也確定為最低為基本工資,最高為基本工資的20倍。

家庭醫療保險和工會費輕微上漲
醫療保險繳費額目前為基本工資、養老金或失業補助的4.5%,具體取決於各群體對象。對於家庭醫療保險,第一人繳費額為基本工資的4.5%;第二、三、四人分別繳費為第一人的70%、60%、50%;從第五人起繳費為40%。
如果基本工資從7月1日起上漲至252.7萬越南盾,家庭醫療保險第一人的繳費額將約為每月11.3715萬越南盾;第二人約為7.96萬越南盾;第三人6.8229萬越南盾;第四人5.6857萬越南盾;從第五人起約為4.5486萬越南盾。
按年計算,第一人將繳費約136.458萬越南盾,後續成員遞減,至第五人約為54.5832萬越南盾。
工會費每月目前為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工資的0.5%,適用於不享受全額預算工資的事業單位會員,或為實發工資的0.5%,適用於國有企業會員。但最高繳費額不超過基本工資的10%。
如果基本工資從7月1日起上漲至252.7萬越南盾,工會費最高繳費額將增加至每月25.27萬越南盾,而非目前的23.4萬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