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13日,諒山省公安表示,職能部門已發現並處理黃文林(27歲,居住於東京坊)的行為,涉及在未獲得治安秩序條件合格證書的情況下,經營需要治安秩序條件的投資經營行業。
據公安部門稱,林某瞭解到每逢節日期間住宿需求激增,便提前數月聯繫租下三清坊一家酒店的全部38間客房。
具體而言,2025年11月17日,林某與一些人預訂了2026年3月14日(即農曆正月二十六日)整晚的酒店客房,總金額為8400萬越南盾。
隨後,該小組在Facebook、Zalo、TikTok和旅遊群組上發佈廣告,以比標價高出4-5倍的價格尋找租客轉租。
為避免被職能部門發現,交易在通過社交媒體聯繫後直接進行。

據諒山省公安稱,林某供認自己並非住宿場所的所有者或員工,也沒有治安秩序條件合格證書,但仍從事客房轉租業務。
林某也沒有穩定職業,但瞭解每年規律,即前往奇窮-佐府節日的遊客眾多,而當地住宿客房和酒店有限,無法滿足需求。
目前,公安部門已對林某在未按規定獲得證書的情況下經營需要治安秩序條件的行業的行為,製作了行政處罰記錄,依據第282/2025/NĐ-CP號法令。
對於此違規行為,個人可能被處以1000萬至2000萬越南盾的罰款。諒山省公安正在繼續核實和擴大調查,以處理相關人士。
通過此事,諒山省公安建議民眾、遊客和住宿經營場所所有者絕對不得利用節日、政治-文化-社會聚集活動,異常提價,違反商業道德,影響當地旅遊形象。
住宿經營場所需警惕利用節日手段,囤積客房和酒店後進行廣告和轉租,“異常推高價格”,違反法律。諒山省公安將指導業務單位加強檢查和嚴肅處理違規行為。
如發現可疑情況,各場所應立即向公安部門或節日組委會、文化體育與旅遊廳報告(熱線電話0829.596.866、0945.999.6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