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第58/2026號法令修訂、補充了關於有條件投資經營行業、職業的安全、秩序條件規定;印章管理與使用;鞭炮管理與使用;《居住法》、《身份證法》若干條款及實施細則的法令,自3月15日起生效。
擴大鄉級公安的責任
值得注意的是,第58/2026號法令修訂、補充了第70/2024號法令關於《身份證法》若干條款及實施細則的規定。
其中一個值得注意的新點是擴大鄉級公安在收集、更新和利用居民數據方面的責任,以適應不再設縣級公安的新組織機構模式。
據此,公民居住地的鄉級公安有責任從多個來源收集、更新公民信息至國家居民數據庫,如辦理居住手續、居住管理簿冊、檔案庫以及發放、換髮、補發身份證卡。
若信息不完整,可通過居民信息收集表或身份證手續辦理申請表直接從公民處收集數據。
法令還明確了當公民發現其提供的信息有錯誤或變更時,調整數據庫中信息的機制。屆時,公民可建議鄉級公安按規定程序進行調整。
此外,當發現數據錯誤時,公安部身份證管理機構必須與相關機構協調,同步調整信息,不僅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中,還包括其他相關數據庫,確保國家數據系統的統一性。
新法令還擴大了從出生登記階段就建立個人識別碼的範圍,包括已在外國主管機構登記的出生記錄記入戶籍簿的情況。
9位身份證號碼、已註銷的個人識別碼仍整合在VNeID應用程序中
第58號法令明確規定,9位身份證號碼、已註銷的個人識別碼信息經過加密,整合在身份證卡上的二維碼中、身份證卡的存儲部件中、國家身份識別應用程序(VNeID)中。
機構、組織、個人掃描身份證卡上的二維碼、利用身份證卡存儲部件中的信息、利用國家身份識別應用程序(VNeID)中的信息,並使用通過二維碼、身份證卡存儲部件、國家身份識別應用程序(VNeID)中可檢索的9位身份證號碼、已註銷的個人識別碼信息,以辦理行政手續、公共服務、其他交易和活動;不得要求公民提供9位身份證號碼、已註銷的個人識別碼的確認。
發放、換髮、補發身份證卡的程序、手續
此外,根據新規定,自3月15日起,通過國家公共服務門戶或國家身份識別應用程序(VNeID)發放、換髮、補發身份證卡的程序、手續如下:
公民選擇手續,檢查自己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中可獲取的信息。若信息準確,則登記時間和身份證管理機構以辦理手續,系統將確認並自動將公民的申請轉至公民申請發放、換髮、補發身份證卡所在地的身份證管理機構,除非另有規定;
公民按已登記的時間、地點前往身份證管理機構辦理髮放、換髮、補發身份證卡手續。
若身份證卡丟失或損壞無法使用,或因行政區劃變更而換髮身份證卡,則選擇補發手續,檢查自己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中可獲取的信息。
若信息準確,則確認將補發身份證卡申請檔案轉至身份證管理機構審查、處理補發身份證卡事宜;
若合法代表為6歲以下兒童辦理髮放、換髮、補發身份證卡手續,則選擇手續,檢查6歲以下兒童在國家居民數據庫中的信息。
若信息準確,則合法代表確認將申請檔案轉至身份證管理機構審查、處理發放、換髮、補發身份證卡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