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調整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月度津貼的草案中,內務部提議從7月1日起增加兩種方案。
方案一將受益人分為兩組,調整比例不同。4.5%和每月20萬越南盾適用於七組主要曾在國家部門工作、現享受退休金的人員;享受社會保險津貼、月度津貼的人員。其餘三組享受8%的增加——相當於同期基本工資的調整比例。這是職能部門首次提議按百分比加具體金額的方式增加養老金。
方案二是所有受益人統一增加8%。
關於結合4.5%比例和每月20萬越南盾的原因,在草案報告中,內務部表示基於消費者價格指數以及國家預算和社會保險基金的能力,同時合理對待1995年前享受較低津貼的群體。
起草機構信息顯示,8%是已獲權威機構批准的比率。但如果對所有受益人統一應用,則無法彌補低津貼和高津貼人員之間的養老金差距,甚至可能拉大差距。此方案也未能將中央關於改變養老金調整方式以分享的第28號決議制度化。
該部引用截至2025年7月的統計數據,約有240萬人享受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月度津貼,金額在300萬至1000萬越南盾之間,佔全國受益人總數的80%。國家預算的平均養老金約為570萬越南盾,月度津貼平均為220萬至250萬越南盾。社會保險基金的平均養老金達到670萬越南盾;鄉、坊幹部的平均享受金額為每月270萬越南盾。
因此,以4.5%比例加上每月20萬越南盾的絕對金額調整退休金,比僅增加百分比更具分享性。

哪種方案對受益人更有利?
根據方案一,受益人分為兩組,調整比例不同。4.5%和每月20萬越南盾適用於幹部、公務員、職員、勞動者、武裝力量、機要工作人員現享受月度養老金的人員;鄉、坊幹部,鄉、村、街道非專職工作人員;享受月度失能津貼的人員;鄉、坊幹部現享受月度津貼的人員;武裝力量中服役不滿20年已復員、退伍回地方現享受月度津貼的人員;機要工作人員現享受津貼的人員。
例如:平先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現享受每月800萬越南盾。如果增加4.5%相當於36萬越南盾,加上每月20萬越南盾,則他7月1日後的養老金為856萬越南盾。
其餘三組包括享受工傷、職業病津貼的人員;1995年1月1日前享受月度遺屬津貼的人員;不符合養老金條件也未達到領取社會退休津貼年齡、現享受月度津貼的人員,將在現有基礎上額外調整8%。
例如:莊女士60歲,繳納社會保險12年,達到退休年齡但繳費年限不足,因此不符合領取養老金的條件。她也未達到領取社會津貼的年齡(75歲),現從社會保險基金繳納的款項中享受每月100萬越南盾的津貼。如果額外增加8%相當於每月8萬越南盾,她的新享受金額為108萬越南盾。
如果此方案通過,與2025年相比,總增加費用為9.176萬億越南盾。其中,國家預算保障2.105萬億越南盾,社會保險基金保障7.070萬億越南盾。
方案二統一調整所有組8%,則預計與2025年相比增加費用為9.749萬億越南盾。其中,國家預算保障2.073萬億越南盾,社會保險基金保障7.736萬億越南盾。
例如:平先生是國家公務員退休,現享受每月800萬越南盾。如果增加8%相當於每月64萬越南盾,他7月1日後的享受金額為864萬越南盾。與方案一相比,平先生每月將多獲得8萬越南盾。
對於1995年前享受養老金、津貼的人員,內務部提議調整至每月380萬越南盾。享受低於350萬越南盾的人員將增加30萬越南盾;享受350萬至低於380萬越南盾的人員將調整至380萬越南盾。此群體的調整費用約為2000億至3000億越南盾。
《越南快訊》的在線調查顯示,超過3600人投票,結果93%同意方案二統一增加所有組8%;其餘7%選擇方案一,享受不同金額。
前國會文化社會委員會副主任裴士利博士認為,應統一調整所有組8%以避免受益人心理不平衡。因為養老金基於繳費-享受原則,高退休人員也有較長的社會保險參與過程,且作為社會保險繳費依據的工資基數較高。
他擔心的是,8%的比率僅足以彌補消費者價格指數和兩年未調整養老金期間的經濟增長。但最令人擔憂的是生活成本和價格通常“領先”於每次養老金、津貼、基本工資調整期。他本人現享受每月超過1000萬越南盾的養老金,仍對過去一段時間生活成本攀升感到擔憂。因此,需要穩定市場價格以確保福利。
從長遠來看,管理機構需考慮逐步提高1995年前退休群體的享受金額,使其接近地區最低工資,以確保低享受人員的生活。調整後的380萬越南盾仍低於第一區最低工資,目前已達531萬越南盾。
政府最近一次調整養老金、社會保險津貼、月度津貼是在2024年7月1日,增加15%。總計超過312萬人受益,下半年增加費用為16.786萬億越南盾。其中,國家預算保障85.27萬人的費用,增加近3.6萬億越南盾;社會保險基金保障超過211.5萬人的費用,為13.189萬億越南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