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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新規:企業以罰款扣薪代紀律處分最高罰8000萬
Kênh14援引第283/2026號法令第25條,用人單位以罰款或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個人罰2000萬至4000萬越盾、組織加倍至8000萬,並須退還所扣款項。
來龍去脈
越南一項關於勞動、社會保險及越南公民依合同赴海外務工領域行政處罰的新法令,對企業以罰款或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的行為設定了具體罰則。據CafeBiz商業報道,依據該法令第25條第3款c項,僱主若以罰款或扣薪替代勞動紀律處理,將被處以2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罰款;若違法主體為組織,罰款翻倍,即4000萬至8000萬越南盾。 報道指出,2019年《勞動法典》第124條規定勞動紀律處分只有四種形式:訓誡、延長不超過6個月的加薪期限、撤職、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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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越南一項勞動領域行政處罰新法令對企業以罰款或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的行為明確了罰則。據CafeBiz商業報道,依據該法令第25條第3款c項,僱主若以罰款或扣薪替代勞動紀律處理,將被處以2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罰款;違法主體為組織時罰款翻倍,即4000萬至8000萬越南盾。
報道指出,2019年《勞動法典》第124條規定勞動紀律處分只有四種形式:訓誡、延長不超過6個月的加薪期限、撤職、解僱。因此企業不得自行以罰款或扣薪替代上述處分形式。除罰款外,僱主還須按新法令第25條第4款d項向勞動者返還已收取的款項或足額支付工資。
同一法令第25條還對其他與勞動紀律相關的違規行為規定了處罰標準:未向全體勞動者通知勞動規章,或未在工作場所必要位置張貼規章主要內容的,罰款100萬至300萬越南盾;僱用10名以上勞動者卻不以書面形式頒佈勞動規章、未按規定登記勞動規章、依法需徵求意見時未徵求基層勞動者代表組織意見、使用尚未生效或已失效的勞動規章等,罰款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
此外,未按規定的程序、手續和時效處理勞動紀律或要求賠償損失,暫停工作超過期限,或在被審議暫停工作的勞動者為基層勞動者代表組織成員時未事先徵求意見,也適用500萬至1000萬越南盾的罰款區間。上述罰則均出自同一法令第25條。
全部報道(3)
2026-10-20
越南新規:企業以罰款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最高罰8000萬越南盾
越南一項關於勞動、社會保險及越南公民依合同赴海外務工領域行政處罰的新法令,對企業以罰款或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的行為設定了具體罰則。據CafeBiz商業報道,依據該法令第25條第3款c項,僱主若以罰款或扣薪替代勞動紀律處理,將被處以2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罰款;若違法主體為組織,罰款翻倍,即4000萬至8000萬越南盾。 報道指出,2019年《勞動法典》第…

越南新規:企業以罰款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最高罰8000萬越南盾
越南政府在第283/2026/NĐ-CP號議定中明確,用人單位不得以罰款或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違者個人最高罰4000萬越南盾,組織最高罰8000萬越南盾,並須退還已收取款項或補足工資。該議定同時列出勞動規章制定、公示及紀律處分程序等多項違規的罰款檔次。
越南新規:企業以罰款或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分最高罰8000萬越南盾
越南一項關於勞動、社會保險及越南公民依合同赴海外工作領域行政處罰的新規定,明確了用人單位在勞動紀律處理中的罰款標準。根據該規定第25條第3款c項,用人單位以罰款或扣薪代替勞動紀律處理的行為,將被處以2000萬至4000萬越南盾罰款。若違規主體為組織,罰款金額翻倍,即4000萬至8000萬越南盾。這項規定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向勞動者返還已收取的款項,或按標準補足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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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ông ty trừ lương, phạt tiền nhân viên trái quy định có thể bị phạt đến 80 triệu đồ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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