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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越南非農用地使用稅對自第二年起的情形實行一年繳納一次,最遲為每年10月31日。依據第252/2026/NĐ-CP號議定,2026年10月31日恰逢星期六,繳納期限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11月2日。河內市稅務部門在通知中提醒納稅人主動按期履行納稅義務,避免產生滯納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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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年度繳納期限落在11月2日
越南非農用地使用稅對自第二年起的情形實行一年繳納一次,最遲為每年10月31日。依據第252/2026/NĐ-CP號議定,2026年10月31日恰逢星期六,繳納期限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11月2日。河內市稅務部門在通知中提醒納稅人主動按期履行納稅義務,避免產生滯納金。
首次繳納與調整申報的期限
對於第一次繳納,期限為稅務機關發出納稅通知之日起30天;屬於申報調整的情形,期限同樣為通知發出之日起30天。已申報且納稅人或計稅要素沒有變化時,不必每年重新申報,但只要仍有應繳稅款,就須按期繳納。
逾期起算與滯納金標準
按2025年稅收管理法,滯納金為每日0.03%,按欠繳稅款乘以0.03%再乘遲繳天數計算。若未在11月2日當天完成繳納,自11月3日起開始產生滯納金。以應繳100萬越盾、遲繳10天為例,滯納金為3000越盾;應繳500萬越盾、遲繳10天則為1.5萬越盾。
繳納方式與代繳安排
納稅人可通過eTax Mobile應用查詢納稅信息並在線支付,登錄後需核對納稅義務信息、應繳金額再按指引付款。對於不使用智能手機或沒有eTax Mobile賬戶的高齡人士,親屬可代為繳納:代繳人用自己的賬戶登錄,選擇“代繳稅款”,輸入被代繳人的稅號或公民身份證號及非農用地代碼(地塊代碼)查詢,核對後創建繳款單、選擇關聯銀行並以OTP驗證完成交易。被代繳人不必擁有eTax Mobile賬戶,但代繳人須準確核對納稅人信息、地塊代碼和金額,交易後保存憑證並檢查稅款狀態。
適用對象與常見問題處理
公寓業主也屬於非農用地使用稅的繳納對象,涉及分配給公寓的土地面積。每年應繳稅款總額在同一城市範圍內不超過5萬越盾的,屬於免稅範圍,稅務機關與鄉級人民委員會配合審核並按規免稅,不要求納稅人提交免稅申請。已繳稅但系統仍顯示應繳的,需比對憑證、稅期和支付信息;已轉讓房屋、土地卻仍收到納稅通知的,需檢查轉讓材料和土地變更登記信息,已辦理變更登記但尚未申報非農用地使用稅的,由受讓方負責申報繳納。遇到問題可通過eTax Mobile直接反饋,或聯繫稅務機關、坊鄉代徵單位尋求處理。
全部報道(2)
2026-11-02

越南非農用地稅繳納截止日順延至11月2日,逾期按日計收滯納金
越南非農用地使用稅年度繳納截止日原為10月31日,因該日恰逢星期六,期限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11月2日。稅務部門提示,從11月3日起未繳稅款將按日產生滯納金,並說明親屬可代為線上繳納。 根據第252/2026/NĐ-CP號法令,從第二年起,非農用地使用稅每年繳納一次,最遲為10月31日。由於2026年10月31日為星期六,截止期限移至11月2日。首次繳納以及申…

越南非農用地稅11月2日截止,河內籲納稅人按時繳納
越南非農用地使用稅的年度繳納期限原定為10月31日,因該日恰逢星期六,依規定順延至下一個工作日,即11月2日。河內市稅務局在通知中提醒納稅人主動履行納稅義務,避免因逾期產生滯納金。根據第252/2026/NĐ-CP號法令,非農用地使用稅自第二年起於每年10月31日繳納。河內市稅務局建議納稅人安裝並使用eTax Mobile應用查詢應繳信息並在線支付;登錄後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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