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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審議電力法修訂 擬對居民分時電價
10月20日國會審議電力法修訂草案,擬在技術條件允許時對居民客戶實行高峰、低谷和平時段零售電價,並明確取消電價交叉補貼路線圖及對困難群體直接支持。
來龍去脈
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審議《電力法》修訂草案,其中最受關注的內容是擬對居民用電客戶實行高峰、低谷和平時段電價。草案還提出逐步取消不同客戶群體之間的電價交叉補貼,並完善競爭性電力市場、可再生能源和儲能等機制。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要求政府進一步評估新電價機制對家庭賬單和企業成本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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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10月20日下午,受政府總理委託,越南工貿部部長黎孟雄向國會提交《電力法》修訂草案。草案共涉及多項內容,包括分級分權、削減經營條件和行政手續、解決規劃投資障礙、發展可再生能源、完善競爭性電力市場等。黎孟雄表示,現行法律已無法及時回應實踐中的新問題,修法旨在疏通影響電源和電網發展的制度瓶頸,同時確保電價合理、公開、透明。
在電價方面,草案規定在技術條件允許時,對客戶適用高峰、低谷和平時段零售電價,並新增對居民用電客戶按小時計價的條款。草案還提出逐步減少並最終取消不同客戶群體之間的電價交叉補貼,明確部分電源類型的合同電價,並建立鼓勵可再生能源和儲能的電價機制。
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主任阮青海在審查報告中贊同修法的必要性,但建議政府繼續梳理,只修改真正緊迫、已足夠明確且具備政治、法律和實踐基礎的問題。對於新政策特別是分時電價和取消交叉補貼的路線圖,審查機構要求評估對家庭賬單和企業電費的綜合影響。
審查報告還就電價機制提出具體關切。草案中購電合同價格須“確保充分回收”成本和合理利潤的表述,可能被理解為國家對投資者財務結果的擔保。審查機構認為,應明確電價基於合理、合法、高效的投資成本和市場風險形成,不能將全部投資經營風險轉嫁給國家、購電方或用電戶。對於因宏觀穩定和社會民生需要未能及時調整電價的情況,報告要求明確國家補償成本的來源、方式和時間,避免被理解為自動產生財政義務。
取消交叉補貼的安排也需明確範圍、對象和路線圖,並與對貧困戶、政策家庭和困難地區的直接支持政策分開,確保公共資源公開透明。另有意見提出,應規定對計入電價的成本進行控制、檢查和審計的原則,排除因管理不善或投資低效產生的不合理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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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

越南國會審議電力法修訂案 擬對居民用電實行分時電價
越南國會10月20日下午審議《電力法》修訂草案,其中最受關注的內容是擬對居民用電客戶實行高峰、低谷和平時段電價。草案還提出逐步取消不同客戶群體之間的電價交叉補貼,並完善競爭性電力市場、可再生能源和儲能等機制。國會科技與環境委員會在審查報告中要求政府進一步評估新電價機制對家庭賬單和企業成本的影響。

越南國會審議電力法修訂,擬對居民用電試行分時電價
越南國會正在審議《電力法》修訂草案,其中新增條款擬對居民用戶實行高峰、低谷和平時段零售電價。草案在“競爭性電力市場”表述之後加入“在技術條件允許時對客戶適用高峰、低谷和平時段售電價格”,並補充“對居民用戶群體適用分時零售電價路線圖”。該草案由工貿部提交,工貿部長黎孟雄代表政府說明。草案同時提出逐步取消不同客戶群體之間的電價交叉補貼,明確部分電源類型的合同價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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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脈絡由越南中文社編輯部根據已收錄報道整理,原始資料見參考來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