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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代表聚焦沙盒機制與投資者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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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討論證券法修訂草案

10月28日越南國會就證券法修訂草案在會場討論,永隆省代表阮氏燕妮建議補充國家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條款,並涉及法定代表人及總經理任職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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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國會日前就《證券法》修訂補充草案進行討論,多名國會代表圍繞受控試驗機制(沙盒)、投資者保護以及債券服務中的利益衝突等問題提出意見。據《人民報》報道,林同省代表楊克梅(Dương Khắc Mai)提出,應明確責任邊界,不能把服務提供機構的風險轉嫁給客戶,法律須確立最低保護原則,而不應只作籠統規定或把核心內容全部交由法令規定。楊克梅建議,參與試驗須以自願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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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2026年10月28日上午,越南國會在大廳討論《證券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多位代表圍繞受控試驗機制、投資者保護、證券公司服務範圍及高管任職標準提出意見,討論集中於如何在鼓勵金融科技創新的同時明確責任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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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部整理

國會審議《證券法》修訂草案

2026年10月28日上午,越南國會在大廳討論《證券法》若干條款修訂補充草案。多位代表圍繞受控試驗機制、投資者保護、證券公司服務範圍及高管任職標準提出意見,討論集中於如何在鼓勵金融科技創新的同時明確責任邊界。

受控試驗機制與責任劃分

林同省代表楊克梅提出,試驗參與須基於自願,參與者應獲得充分信息和風險警示,客戶資產須分開管理,個人與交易數據須受保護,並應建立投訴受理及試驗暫停或終止時的資產、合同處理方案。他建議增設第6a條,明確試驗範圍、期限、限額和暫停標準,並強調投資者自擔一般風險不等於服務機構在有過錯、違規或系統事故時免除賠償責任。芹苴市代表蘇愛旺建議,對遵守已獲批風險控制流程的試驗主體,就技術客觀因素造成的損害給予民事和行政責任豁免,同時推動技術風險保險。海防市代表裴春海也主張在法中確立法律界限,明確自願參與、風險警示、資產分離和數據保護,並指出自擔風險不能排除因過錯、違規、欺詐或機構責任事故產生的賠償義務。

法律銜接與試驗期限差異

河內市代表阮芳水指出,第6a條須與《科學技術與創新法》及數字工業技術法律保持一致。她提到,《科學技術與創新法》第21條第6款已為政府建立受控試驗機制提供依據,若在《證券法》中另設規定,應明確真正具有特殊性的內容。她還指出試驗期限存在差異:上述法律規定的上限為三年、可延長一次不超過三年,而隨法案檔案附送的議定草案規定為五年且可多次延長,建議說明這一差異的法律依據和必要性,並明確批准試驗法律未規定或與現行規定不同活動的權限。她以人工智能系統給出錯誤投資建議造成客戶損失為例,主張區分企業已充分遵守試驗條件的情形與違規、隱瞞風險或未採取必要預防措施造成的損害,並區分行政、民事和刑事責任,獲免一種責任不等於當然免除其他責任。

債券服務與利益衝突

楊克梅還就債券服務發言指出,草案擴大證券公司服務範圍,包括債券持有人代表和擔保資產管理服務,有助於加強債券持有人權益保護。但他認為,僅規定具備承銷發行許可證這一條件不足以保障服務獨立性,因為一家證券公司可能同時擔任諮詢、承銷、分銷、債券持有人代表和擔保資產管理等多重角色,需要規定披露義務和利益衝突控制,以及服務機構利益與債券持有人利益不一致時的處理流程。他建議增加機制,使債券持有人能夠查詢信息、提出意見並在必要時要求更換代表;對法律生效前已籤合同,過渡條款應明確繼續履行、修改、延期條件及資產、數據、檔案移交責任。他還建議在第86條增加規定,證券公司依合同管理的擔保資產須與公司自有資產分開核算、託管和跟蹤,不得用於履行公司自身義務,除非依協議和法律規定處置資產。

投資者保護與高管任職標準

永隆省代表阮氏燕妮強調,證券市場的基本目標是吸引中長期資金,法律須保護投資者並建設透明市場,而現行第6條各項政策尚未充分體現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原則,建議增加一款,明確國家採取適當政策和措施保護投資者正當權益。關於總經理和法定代表人標準,現行法要求總經理在提交檔案前最近六個月內未因證券領域行政違法受罰,草案刪去這一條件。阮氏燕妮認為,刪去該條件會形成法律空白,接受近期在證券領域有行政違法行為的個人擔任大型金融機構領導,可能給投資者和整個市場帶來風險,建議保留。海防市代表裴春海持相同觀點,認為刪除該標準可能導致曾被證券領域行政處罰者仍符合證券公司或基金管理公司總經理、法定代表人的任職條件,建議不刪除最近六個月未受證券領域行政處罰的要求。

市場基礎設施與資金結構

胡志明市代表陳黃銀支持國家出臺政策支持證券市場基礎設施投資發展,提到市場目前有超過1400萬個個人和機構投資者賬戶,現代信息技術基礎設施對保障交易連續、安全和透明十分重要,並主張長期推動連續交易、不午休乃至延長交易時間,加強各證券市場互聯互通。他還關注服務國家管理、運營、監督、檢查和交易指令審查的高素質人力資源,以發現和防止串通、操縱市場行為。陳黃銀指出,越南資本結構失衡,需重組以滿足經濟發展要求,尤其是兩位數增長目標和將全社會投資總資金提升至國內生產總值的35%至40%;證券市場市值約相當於國內生產總值的100%,信貸餘額約相當於150%,因此需要發展證券市場以增強中長期資金動員能力,減少對商業銀行信貸的依賴。

全部報道(2)

2026-10-28

參考來源2家媒體 · 2篇媒體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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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Nhân Dân 人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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