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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越南2010年《食品安全法》施行16年後暴露出侷限,需要轉向更主動的管理方式。修訂草案不再等到違法行為發生後才查處,而是著眼於早期識別風險、聚焦檢查重點、快速溯源和及時處理。越南衛生部食品安全局局長周國盛表示,草案圍繞4大重點政策組構建,並推動從中央到地方食品安全國家管理體系統一歸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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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龍去脈
編輯部整理修法背景
越南2010年《食品安全法》施行16年後暴露出侷限,需要轉向更主動的管理方式。修訂草案不再等到違法行為發生後才查處,而是著眼於早期識別風險、聚焦檢查重點、快速溯源和及時處理。越南衛生部食品安全局局長周國盛表示,草案圍繞4大重點政策組構建,並推動從中央到地方食品安全國家管理體系統一歸口。
四大政策方向
草案的4大政策組包括:基於供應鏈風險控制的食品安全管理;改革市場食品管理方式和檢查機制;數字化並建設互聯互通的全國食品安全信息數據系統;提高街頭食品和集體供餐模式的管理效果。草案把安全控制前移到供應鏈起點,對原料、收穫後食品、捕撈、屠宰等環節提出要求,同時重視生產經營場所的過程條件,而非只盯最終產品。
產品分類與檢查方式
草案按產品分類確定相應管理方式:大部分產品實行企業自我聲明標準並接受上市後檢查,提交合規聲明後即可生產經營;少數特殊產品須登記聲明,如涉及公共健康建議、生產工藝複雜或面向兒童、老人、孕婦、病人等易感人群的產品。草案力求不增加須登記聲明的產品類別,以免給企業執行造成擾動;對生鮮食品、蔬菜水果等非標準化、保質期短的產品,則規定免於登記和免於聲明。
數字化與重點領域
草案提出建設從中央到地方統一的信息系統,整合食品經營場所信息和食品從初級生產、初加工、加工、經營、流通到使用環節的全生命週期信息,用於管理、溯源和風險控制。針對街頭食品和集體供餐,草案強化經營者、集體供餐單位和地方政府的責任及跨部門配合,並把非經營性質的集體食堂(如公安、軍隊食堂)納入責任範圍。草案還新增電子商務和數字平臺上的食品安全責任,明確賣家、中介平臺和在線送餐機構的責任。
世衛組織建議
在10月19日至20日舉行的食品安全國際經驗分享研討會上,世界衛生組織駐越南代表安吉拉·普拉特表示,越南正修訂《食品安全法》,這是強化管理模式、建設更健康食品環境的重要契機。世衛組織歡迎草案中基於風險的管理、溯源、加強預防和事故應對等有力規定,建議繼續鞏固統一的食品安全管理模式,明確衛生部的主導作用與各機構責任,建立協調和問責機制。她還建議將包裝正面營養標籤強制標註、限制面向兒童的不健康食品飲料營銷、管理誤導性營養健康聲明以及保護和支持母乳餵養等納入法律。
目前進展
《食品安全法》修訂草案正提請第十六屆國會第二次會議審議並徵求意見。
全部報道(2)
2026-10-24
2026-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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