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要求相关道路管理单位和项目企业,在七条高速公路上补充设置车距安全标志和标线,并须在10月31日前向该局报告落实情况。这一要求涉及海防—芒街、中良—美顺、河内—海防、法云—纸桥、演州—拜沃、胡志明市—中良以及美顺—芹苴等路段。

公路局表示,此举是落实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嘉足在有关机动车安全距离规定审查会议上的结论。按指示,建设部需与公安部及有关地方配合,在正对不遵守安全距离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高速路段安装标志,让驾驶人能够识别并遵守规定。具体安装位置由交警局提供清单,公路局要求各管理单位与沿线交警配合实施。

在技术标准上,各单位按国家道路交通信号技术规范QCVN 41:2024/BGTVT设置车道距离标线,使用7.8号标线辅助驾驶人判断安全距离;同时在交警局于2026年10月初确定的位置,安装标有0米、50米、100米、150米和200米的距离标志牌。

公路局同时要求避免机械地在所有位置安装。对于经常拥堵、纵坡较大、位于弯道或视距不足的路段,各方将商定暂不设置距离标线和标志。对已有安全距离标志但磨损、模糊或缺少规定刻度(尤其是150米和200米标志)的位置,须及时修复补充;仍沿用2024年前规范标线标志的高速公路,管理单位须调整至符合现行规定。

经费安排按路段性质区分:使用中央预算的高速公路,合同外新增费用和日常养护费用按规定通过专项项目处理;由公路局管理的PPP高速,道路管理区获授权与投资方商定补充经费并纳入项目财务方案;其余情况由越南高速投资发展总公司(VEC)和各建设厅安排资源或报请上级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