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公路局已要求各公路管理区、部分地方建设厅、越南高速公路投资发展总公司(VEC)以及BOT项目投资方和企业,紧急排查并安装机动车安全车距标志系统。相关单位须在2026年10月31日前汇总落实情况,向公路局报告。

此次涉及的路段包括海防—芒街、中良—美顺、河内—海防、法云—梂曳、演州—拜沃、胡志明市—中良以及美顺—芹苴段。公路局要求在上述位置设置7.8号车距标线,并配合0米、50米、100米、150米和200米车距标志牌。

公路局表示,标志设置须依据实际通行条件,避免机械执行。对于经常拥堵、纵坡较大、位于弯道或视距不足的位置,各方应协商暂不安装标线和车距标志牌。管理运营单位还须排查现有标志系统,对标线磨损、模糊或标志缺失的位置及时修复补充,尤其是150米和200米节点。

经费方面,使用中央预算的高速公路如产生合同外及日常养护范围外的费用,由公路管理区按突发项目机制处理;由公路局管理的公私合作(PPP)高速公路,公路局授权公路管理区与投资方、项目企业协商追加经费,该费用可计入项目财务方案。

此前在10月15日下午建设部第三季度例行记者会上,建设部运输与交通安全司司长黎金成表示,根据政府常务副总理范嘉足在审查道路机动车安全距离规定会议上的指示,建设部已要求专业机构在高速公路上采取交通组织和道路标志措施,帮助驾驶员直观遵守法律规定。

黎金成称,建设部将评估车速和车距,必要时修改第38号通知;同时宣传引导驾驶员在人多、天气恶劣时避免突然减速,完善驾驶培训中保持车距的内容,并在部分高速公路试点。公安部门交警局已提供相关路段和区域名单。他表示,公路局正安排公路管理区、地方建设厅和职能部门设置车距标志,并在实施前向有关单位及民众指引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