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内市委常委会于10月15日发布第816号通知,要求重新审查并调整全市社会保障性住房发展计划,完成期限为2026年11月30日。在新计划出台前,河内暂停审议和批准新的社会保障性住房项目投资主张,但已获市委常委会同意投资主张的项目以及按新方向列入优先类别的项目除外。
这一安排与河内当前把土地储备和安置房储备列为重点紧迫任务的定位有关。市委常委会在10月14日召开的关于社会保障性住房和安置房发展情况的会议上提出“安置必须先行一步,新住处须等于或优于旧住处”的原则,并要求安置房筹备从投资准备阶段就与土地收回、补偿、支持和征地拆迁计划挂钩。
通知要求全面审查各项目、各区域和各发展阶段的安置需求,并与首都百年愿景总体规划、城市发展计划以及2026至2030年重点紧迫工程的进度相衔接。河内提出集中资源,为2026至2027年阶段、尤其是征地拆迁量大的项目安排足够的安置房源,以减少民众因没有新住处而长期临时安置的情况。
在房源筹措方面,河内将统计和分类全市已清理土地、已规划土地、投资方已移交或预计移交的土地和房屋,以及已建成、正在实施和国有房屋的安置房项目,逐项评估现状、法律状况、基础设施条件和开发能力。通知称,符合规划、实际需求和法律规定的一部分土地和保障房房源可研究调整或转换用途,以补充安置房供应。
市委常委会表示,安置房不足不仅可能拖慢项目进度、延长临时安置时间,还会产生额外费用,影响城市财政和民众合法权益。河内同时要求改变土地和房屋已投入却迟迟未投入使用造成资源浪费的状况,推进数字化,建立全市统一的土地和安置房管理数据库及调度看板,用于预测需求、平衡供需和调配房源。
按照分工,市人民委员会党委领导市人民委员会及各部门、地方在2026年10月31日前制定并颁布2026至2030年阶段土地和安置房储备发展总体规划,明确各阶段需求与供给能力、现有和拟开发土地房屋的清单位置规模、开发与用途转换方案、优先顺序、资源、进度及各单位责任,并与城市项目投资、土地收回和征地拆迁计划同步。市人民委员会须在2026年12月向市委常委会报告落实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