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代表在分组讨论中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北宁省国会代表团副团长陈氏云表示,基本同意全面修订该法,以适应电子商务、数字平台货物配送和新型邮政服务模式的发展需要。她同时就邮件紧急处理、多功能服务点、数据保护等条款提出具体修改建议。
陈氏云建议补充规定,对须紧急处理或销毁的邮件设定适用时限。她指出,草案第18条第1款b项允许企业在无法投递的邮件内物品因自然特性损坏、造成卫生或环境污染时,立笔录并决定销毁,而不必经过委员会。她认为,在法中增加例外条款可提供明确法律依据,避免被理解为须等满一个月才能销毁,从而增加保管成本和安全风险;具体条件、程序和责任仍由政府依第23条第5款规定。
关于公共邮政网络上的多功能服务点,陈氏云强调须区分协助民众办理在线公共服务的活动与收费便民服务。她提出,应确保民众获得基本免费指导和协助;收费服务须基于自愿需求,不得成为受理、解决行政手续的条件。对于国家委托或订购企业执行的任务,应明确支付机制,避免民众为已由预算支付的内容额外付费。
在邮政数据保护方面,陈氏云建议补充规定,企业违反数据保护义务时应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并有责任提供信息和证据,以确定原因和处理赔偿要求,尤其是客户信息被泄露、被用于诈骗或侵占财产的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