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主席陈青敏在审议《邮政法(修订)草案》时表示,草案将邮政管理从事前审批转向登记和事后检查,行政审批手续从14项减至1项电子登记,方向符合减少市场准入壁垒的数字经济要求。但他指出,事后检查只有在具备真实数据和足够监管工具时才有效,否则容易流于形式或给企业带来突发负担。
陈青敏要求起草和审查机构明确企业最低数据共享义务和邮件唯一标识码,并规定大型企业强制数字化转型路线图,同时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支持。他还要求更清晰地区分邮政、运输和物流的边界,草案将邮政服务界定为收寄、分拣、运输、投递及与邮件直接相关的环节,排除独立的运输和物流仓储。
在邮件追踪方面,陈青敏提出每件邮件从收寄起应赋予唯一标识码并全程保持,按风险等级收集寄件人信息,从发现违规转向预防风险。但他同时提醒需平衡隐私权和合规成本,建议规定最小必要原则和透明的风险分级,例如依据货物价值、类型、寄件人历史和目的地,以符合《个人数据保护法》。
关于普遍服务和公益服务,陈青敏表示服务范围扩大但必须考虑财务可持续性,尤其是电子商务向偏远地区扩展时,山区、边境和海岛居民需要合理价格的服务。他认为最大风险在于财务机制,若不补偿、不透明、不稳定,容易造成竞争扭曲或给民营企业带来负担,因此应明确市场无法解决的公益服务,补偿基于实际成本和独立审计。
陈青敏还指出损害赔偿规定存在不一致,应允许收件人在24或48小时内对未立即发现的内部损坏作出反馈,或在故意过错情况下排除赔偿限额。对于过渡条款,他认为草案规定的12个月合理,但需详细指导以免持证企业业务中断。他总结称,草案把握了邮政作为数字经济基础设施的趋势,但须进一步明确法律边界、建立实质性的数据与事后检查系统、确保公益财务机制透明可持续,并平衡经营便利与消费者保护及网络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