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第十六届第二次会议10月17日分组讨论《邮政法》修订草案。此前,国会已听取受政府总理委托的科技部长武海军作呈文,以及国会科学技术与环境委员会主任作审查报告。草案共8章51条,围绕扩大邮政服务范围、发展数字邮政等四项基本内容展开。
草案拟将普遍邮政服务从信函扩大至全国范围内的包裹和货物,并把邮政定位为国家和数字经济的必要基础设施。在数字邮政方面,草案规定每件邮件在企业系统内拥有唯一识别码,自收寄时生成,用于追踪、查询及完整准确存储寄件人信息,特殊情况除外。
分组讨论中,代表苏爱芳(芹苴市国会代表团)针对第47条损害赔偿提出意见。她认为,按责任限额而非邮件实际价值赔偿,可能使寄送高价值货物的民众受损;允许企业自行公布不低于国家规定标准的赔偿额度,也可能导致企业只按最低标准执行。
苏爱芳建议,对使用保价服务的邮件,若发生丢失、损坏或整体被调包,企业应按寄送时市场价赔偿申报价值的100%;对未保价邮件,赔偿应依据货物实际损失比例并设合理上限,而非仅以邮费为据。
关于邮件身份识别与追踪,代表黄银环(山罗省国会代表团)建议审查相关规定,确保强制识别要求与排除情形之间保持一致,并明确如何结合各类邮件的特点执行。
针对货到付款(COD)服务,代表黄明孝(乂安省国会代表团)认为该服务潜藏多重风险,需要相应管控机制。他指出,企业可能占用大额COD资金充当经营资本;货款丢失时易生纠纷,买方验货条件也缺乏保障;此外,按时退款责任缺乏法律约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