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第十六届国会第二次会议10月17日上午开幕后,国会代表分组讨论了《邮政法(修订)草案》和《计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河静省国会代表团与海防市、谅山省代表团在第三组参加讨论,政府总理黎明兴、常务副总理范嘉足、中央检查委员会主任陈士青等出席。河静省委书记、国会代表团团长阮维林同本组代表参加讨论。
对于邮政法修订草案,代表们肯定修法的必要性,认为旨在完善法律框架,推动邮政基础设施向现代化、同步化方向发展,满足数字经济和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代表们建议明确调整范围,具体规定邮政服务与物流、订单履行及类似辅助服务的概念和区分标准,依据服务本质、目的、活动范围和服务提供主体责任加以界定。同时,应厘清邮政网络的组成、管理层级和运营单位责任,补充邮件风险评估标准、检查及错误停止流通的责任,并研究绿色邮政标准,鼓励使用环境友好包装、节能车辆和减少排放。
在损害赔偿方面,代表们建议规定明确的原则、最低赔偿额和公布标准,建立高价值邮件的申报、估值和鉴定机制,并明确赔偿额与申报邮件价值之间的关系,确保与商法和服务提供过程中的纠纷解决机制保持一致。河静省科学技术厅厅长、国会代表黎成东建议,补充省级人民委员会在审查需求、安排土地、指导协调企业维持和发展公共邮政服务点方面的责任,优先农村、山区、偏远地区和经济社会条件困难地区。对于多功能服务点,应确保民众在线办理公共服务时获得基本免费指导,明确收费服务项目、费用承担主体和自愿原则,不得将使用付费服务作为受理、解决行政手续的条件。他还建议补充违反邮政数据保护义务的损害赔偿责任,规定保全、提供信息和证据以确定原因、解决赔偿请求的责任,并审查邮件丢失、损坏、调换的赔偿限额规定,与违反客户数据保护义务造成的损害明确区分。
对于《计量法若干条款修改补充草案》,代表们认为修法旨在满足数字化转型要求,创新基于风险和数据的管理方式,发展绿色经济,推进行政改革,并与两级地方政府模式相适应地下放权限。代表们建议补充计量基础设施投资社会化原则,规定组织和个人投资的标准器被审议认可、批准为国家计量标准的条件,建立利益冲突控制机制,确保独立性、公平性和透明度,并制定投资组织不再满足维持活动条件时的移交接收方案。同时,研究国家订购、任务下达、共同投资或共享战略技术领域计量基础设施的机制,既动员社会资源,又保障国家管理作用。
在风险管理和数字化转型方面,代表们建议明确风险分类标准,与组织个人的合规历史、检查结果、反映投诉、数字数据和计量保障系统挂钩;检查对象的选择必须公开、客观、透明,并有留痕、监督、数据连接共享和定期审查机制。对于带有软件的测量器具,应控制可能影响测量结果的软件更改和更新,结合检定、远程监控和数据管理,及时发现使用过程中的偏差风险。河静省代表团还建议明确协助省级人民委员会履行计量国家管理的专业机构牵头单位,确保指导、调度和执行统一;对于国家计量检查,建议修改规定,使计量保障计划执行结果成为考虑减少检查频率、范围或内容的依据,但不等于免于检查或免除规定的强制检定、校准义务。此外,应补充措施,确保被指定检定测量器具的机构在存在与检定结果直接相关的经济利益时保持独立、客观并控制利益冲突,尤其是电表和水表,以保障测量结果准确和服务使用者的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