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黄金珠宝企业保信明珠(Bảo Tín Minh Châu)通知客户,自2026年10月16日起,当日累计金额达到500万越盾及以上的黄金买卖交易,须依照法律规定使用非现金支付方式。该企业提示客户在交易前自行准备合适的支付工具,以便交易顺利进行并符合规定。
这一要求来自政府第390/2026/NĐ-CP号法令,该法令由副总理阮文胜签署,修改补充关于黄金经营活动管理的第24/2012/NĐ-CP号法令(此前已经第232/2025/NĐ-CP号法令修订)。法令第4条第10款规定,当日黄金买卖金额达到500万越盾及以上,须按非现金支付相关法律规定以非现金方式支付。
与旧规相比,须非现金支付的门槛明显下调:第232/2025/NĐ-CP号法令规定的门槛为2000万越盾,新法令降至500万越盾。这意味着金额低于以往门槛的交易,只要当日累计达到新标准,同样须遵守非现金支付要求。
违规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自2026年2月9日起生效的第340/2025/NĐ-CP号法令规定,未按规定通过账户支付黄金买卖款项的行为,对个人罚款1000万至2000万越盾,对实施同一行为的组织按个人罚款的两倍处罚,即2000万至4000万越盾。
在此变化下,有黄金买卖需求的客户需留意当日交易的累计金额,并提前准备账户及合适的非现金支付工具,以减少交易中的不便并确保合规。
越南政府第390/2026号法令修订黄金管理,规定单日买卖黄金价值500万越盾以上须通过非现金方式支付,并调整黄金原料进出口许可条件。
- 越南新规:单日买卖黄金达500万越盾须非现金支付
-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每日500万盾
-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每日500万越盾 (本文)
- 越南规定单日黄金交易达500万盾须非现金支付
-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500万越南盾
- 越南新规将黄金买卖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每日500万越盾
- 越南将黄金交易强制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每日500万盾
- 越南黄金交易非现金支付门槛降至500万越南盾
分享到
【版权声明】本文由越南中文社编译整理,转载、摘编请联系授权。图片及引用资料版权归原权利人所有。联系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