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9日上午在分组讨论中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多名代表对草案拟允许没有法学本科学历者通过硕士或博士途径取得律师资格提出质疑。此前国会已在全体会议听取该草案的呈文与审查报告。
胡志明市代表阮清创(Nguyễn Thanh Sang)认为,本科非法学专业、仅持法学硕士或博士学位者担任律师并不合理,因为缺乏大学阶段的基础法律知识会直接影响律师队伍质量。海防大学校长、法学副教授裴春海(Bùi Xuân Hải)也表达类似担忧,指出法学硕士培养仅约45至60个学分,扣除论文后实际修课约30个学分,其他专业出身者只需补修10至20个学分即可达到硕士入学条件,法律知识缺乏系统性基础。
裴春海还表示,博士阶段只研究一个狭窄课题,不适合执业所需的广泛知识;而越南每年法学本科毕业生约2万人,完全能满足律师招聘需求,不必担心人手短缺。他建议承认由教育培训部认证的境外同等学历,以吸引在发达国家学习法律者回国执业。
围绕律师选拔委员会组成,阮清创建议增补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越南法学家协会代表,使司法与法律机构参与更完整均衡,而非仅有最高人民法院。胡志明市代表武辉庆(Vũ Huy Khánh)则对把国家律师选拔考试的主办权从越南律师联合会转交司法部表示疑虑,主张先评估律师联合会已举办的20多场考试的质量与效果,再决定是否“换角色”。
胡志明市国会代表团专职副团长陈氏妙翠(Trần Thị Diệu Thúy)赞同武辉庆的意见,称由越南律师联合会实施的能力评估与律师认可考试信誉很高、效果良好,由社会职业组织自主办考符合政治局关于加强自主、自治与自我负责的方针,建议维持现行机制。
关于律师实习,阮清创支持允许实习律师随指导律师参与诉讼,但强调该规定只有在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同步修改后才可行。草案另一项新内容是律师有权向法院、仲裁机构建议由败诉方承担全部或部分合理律师费,阮清创认为该规定“不合适,实际中很难适用和执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