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9日上午在分组讨论中审议《律师法》修订草案。此前,司法部长黄清松已向国会作草案呈文。草案拟调整律师资格标准,要求律师具备政治定力、良好道德和廉洁,并须每年接受政治认识与专业培训。
草案中最受争议的一项改动,是允许没有法律本科学历、但持有法律硕士或法律博士学位的人成为律师。现行法律要求律师必须“具有法律本科学历”。草案还允许法律领域的高校教师,或司法职务培训机构的教学人员担任律师。
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吴忠成对此表示“尚未真正放心”,建议“极为慎重”地考虑扩大律师资格标准。他认为,法律本科学历提供的是法律基础知识,而硕士、博士培养偏向深入研究与学术方向,与执业所需的基础知识训练不同。他主张保留法律本科学历这一标准,同时对其他同等水平的培养模式另行研究。
海防大学校长、国会代表裴春海也明确表示不赞成取消法律本科学历标准。他分析说,法律硕士课程约45至60个学分,扣除论文后实际学习约30个学分;其他专业出身者只需再修10至20个学分即可达到硕士入学条件,导致法律知识缺乏系统基础。
裴春海进一步指出,博士只研究一个狭窄课题,不适合律师执业所需的广泛知识要求;而越南每年法律本科毕业生约2万人,来源充足,完全能满足律师招聘需求,不必担心人手短缺。他建议承认由教育培训部认可的国外同等学历,以吸引在发达国家学习法律的人回国执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