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10月19日上午分组讨论《资产拍卖法》修订草案。总理黎明兴在讨论中表示,房地产与土地价格管理的贯穿目标是住房价格,尤其是面向政策对象、低收入者的保障性住房和出租房,必须严格管理,不能出现突然涨价。
草案拟调整拍卖程序:法律规定必须通过拍卖出售的资产中,不动产只需在乡级人民委员会张贴公告;住宅用地使用权拍卖的预缴保证金比例提高至起始价的20%至50%。草案还补充规定,已提交有效材料、缴纳保证金并参加拍卖者,视为同意以不低于起始价的价格出价,以限制无实际购买需求却参与拍卖牟利的“托儿”现象。
在处罚方面,草案拟禁止中标后“弃标”的个人参与住宅用地使用权拍卖;中标者若违规导致拍卖结果被取消,将不得取回保证金,以确保履行赔偿责任。黎明兴还就适用范围、拍卖机构选择、出价与保证金、在线拍卖与加价幅度、取消拍卖结果及保护善意购买者等仍有不同意见的政策问题分享了政府的方向。
黎明兴指出,修订草案与《土地法》等多部法律直接相关,需仔细审查以确保同步。他提到,《土地法》规定国家须加强土地价格管理,今后土地价格将由地方人民委员会和人民议会根据价格框架和系数决定,专业机构将发布详细规定,但最重要的是管理和调节土地价格与房地产市场。
黎明兴强调,对保障性住房和出租房等细分市场必须严格管理,不能让价格无理上涨,以便普通民众和低收入者能够通过购买保障性住房或长期租房获得住房;高端市场则根据需求和市场要求进行调节。他还提醒,法律颁布后若指导文件不充分、不详细、不明确,地方将难以适用。该草案共7章64条,预计将在国会第二次会议上通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