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国会十六届二次会议10月19日进入第三个工作日,会议在河内国会大厦举行,由国会主席陈青敏主持。当天议程集中在多部法律修订草案的审议上,涉及资产拍卖、律师、收养以及刑法和刑事调查机构组织等领域。

当天上午8时至8时30分,在国会副主席阮克定主持下,国会举行全体会议。司法部长黄清松受政府总理委托,就《资产拍卖法(修订)》《律师法(修订)》《收养法(修订)》三项草案作呈文;国会经济与财政委员会主任潘文迈就《资产拍卖法(修订)》草案作审查报告,国会法律与司法委员会主任潘志孝就《律师法(修订)》《收养法(修订)》两项草案作审查报告。

上午8时45分起,国会分组讨论上述三项法律修订草案。当天下午14时起,国会继续分组讨论《刑法(修订)》草案及国会关于实施该法的决议草案,以及《刑事调查机构组织法(修订)》草案。

在当天上午的分组讨论中,国会代表就《收养法(修订)》草案发表意见,有代表建议严禁一切非法收养中介行为。

根据议程安排,10月20日上午国会将分组讨论《刑事诉讼法(修订)》草案及其实施决议草案、关于试行不经定罪没收和处理犯罪相关财产的国会决议草案,以及《国际协议法(修订)》草案;当天下午举行全体会议,听取《贸易法》《竞争法》《外贸管理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若干条款修订法律草案、《电力法》若干条款修订法律草案,以及体育、旅游、图书馆、电影、文化遗产、广告、新闻等法律的修订草案的呈文和审查报告,随后分组讨论。